華聲線上衡陽8月18日訊(吳長髮 通訊員 曹蓓 穀湘鋒)近日, 經耒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涉嫌結夥在高速公路上“飛車”盜竊的被告人鄧某被依法判決。
經查, 2016年1月9日下午, 該案同案犯謝某乃、謝某成(該二人均因本案已判刑)駕駛白色馬自達小車到深圳市某物流公司踩點, 發現一輛貨車正在裝運一批注射用五水頭孢唑林鈉等藥品, 便電話聯繫被告人鄧某及另三名同夥(均已獲刑)前來作案。 當天晚上11時許, 該團夥在上述物流公司完成匯合。 1月10日淩晨2時許, 見裝載藥品的貨車發動, 該團夥便分別駕駛兩輛車跟隨其後。
經鑒定, 被盜的17件注射用五水頭孢唑林鈉藥品價值335340元, 1件精製狗皮膏價值1552元。 被告人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結夥在高速公路盜竊貨車上的財物, 數額巨大, 不僅給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而且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最終被耒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責編:張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