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 記者連續數日對多家直播平臺進行觀察, 發現搜索“打野”、“懟洞”等關鍵字, 在虎牙、鬥魚、熊貓等各大直播平臺上均能搜出相關直播。 所涉及到的野生動物, 僅記者數日所看到的, 就包括野雞、野兔、竹雞、竹鼠等, 這些動物中, 不乏竹鼠、竹雞等為“三有保護動物”。 主播所使用的捕獵道具中, 有些也被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明令禁止, 如獵夾、電子誘捕器等。
有主播直播捕捉竹鼠, 並在直播中玩起“鬥鼠”, 不時用樹枝戳弄激怒其戰鬥, 令小鼠撕咬至流血。 還有主播直播上山收夾(回收獵夾及獵物), 有野鳥因被獵夾所困,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電子誘捕器等捕獵工具被明確禁止, 其次, 獵捕三有動物達到一定數量, 獵捕者要承擔刑事責任, 此外, 對於非國家保護動物, 個人也需要獲得相關的狩獵證才能進行獵捕。 如果違反這些規定, 那麼打野者涉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