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田保稅區一餐廳的廚師因操作不當導致廚房著火, 被福田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11日5時45分, 福保派出所接到報警稱, 位於福田保稅區一餐廳的廚房突發火災, 情況十分危急。 派出所巡邏、消防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而正在附近晨練的騰邦集團公司保安也參與了救火, 在全體救火人員的努力下, 不到十分鐘就將明火撲滅, 火災造成廚房的整條排煙管被燒壞, 屋頂被濃煙熏黑, 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隨後, 福保派出所消防民警迅速展開火災調查、證據採集等相關工作。 據現場勘查, 綜合相關調查, 發現是該餐廳廚師王某在炸麻團時疏於看護, 竟在未關爐火的情況下離開廚房長達20分鐘, 導致油鍋著火, 並沿油煙管道蔓延, 引起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 目前廚師王某過失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
當天上午9時30分, 福保派出所召開“8·11”火災現場警示會, 通報保稅區餐廳廚房火災原因及對責任人的處理結果, 並組織與會人員到火災現場接受教育, 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