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將至,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和規矩, 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 南平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
武夷山市公安局新豐派出所教導員童朝相大辦婚宴問題。 2016年12月25日, 童朝相在武夷山酒店為其子舉辦婚宴共29桌, 超出報備桌數19桌, 並違規收受管理服務物件禮金共計2600元。 2017年2月, 武夷山市紀委給予童朝相黨內警告處分, 並追繳違紀所得。
順昌縣林業局副主任科員、縣竹業協會副會長馬燦亮公款旅遊問題。 2013年4月, 時任順昌縣林業局副局長、縣竹業協會副會長馬燦亮以學習考察名義公款旅遊,
松溪縣祖墩鄉計生辦負責人葉武貞私車公養問題。 2015年12月, 葉武貞因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後, 仍不收斂, 頂風違紀, 2016年9月至10月, 葉武貞先後4次使用祖墩鄉政府公車加油卡為私車加油共計651.24元。 2016年11月, 松溪縣祖墩鄉紀委給予葉武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並責令退回違紀款。
政和縣環衛所所長吳陳仕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4年至2016年, 經吳陳仕審批, 政和縣環衛所以國慶值班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27500元。 2017年2月, 政和縣紀委給予吳陳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並責令退回違紀款。
通報要求, 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貫徹中央紀委和省委、市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