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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教育只剩下縱容,只會讓教育誤入歧途

01

前些日子熱傳的“師生互扇耳光”事件, 現在終於有了真相。

據媒體報導, 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

今年六一, 該女教師正在上英語課,

有一名學生遲到, 老師要求遲到學生在門口罰站。

但學生沒有理會並進入教室, 當時老師很生氣就讓遲到學生做俯臥撐……

然後, 老師發現前排有個小個子同學睡覺, 就用教鞭打了他, 並問他為什麼睡覺?

那位學生回答說不影響你上課就行!

女老師邊打邊說你是不是申請了睡覺的專利?

小個子同學也與老師反擊扭打。

這時, 坐在後排的小個子同學的朋友, 即視頻中的男生過來打抱不平, 摔書與老師理論!

在理論過程中, 女老師率先爆粗口說“你有病嗎?”之後兩人互相理論了一會兒, 隨後出現了網路視頻裡的那一幕……

據說, 事情發生後, 校方立即進行調解, 師生雙方已經和解。

當事學校校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當事教師對學生要求很高,

平時有些嚴厲, 該學生也比較調皮。

事發後, 校方對當事教師進行談話教育, 而這位教師也意識到自己管理學生的方式存在的問題, 感到非常懊悔, 還和校長一起到該學生家中做安撫工作, 並把當事學生接回學校。

當事學生也承認自己的一些做法違反了學校相關規定。

02

顯然, 所謂的“和解”, 就是老師和學生各打五十大板。

更準確地說, 是老師打了七十五板, 學生打了二十五板。

因為老師不但“意識到自己管理學生的方式存在的問題”, “感到非常懊悔”, 而且還“和校長一起到該學生家中做安撫工作, 並把當事學生接回學校”。

而學生只是承認自己的一些作法違反了學校的相關規定。

看到這兒, 我很想知道一個問題:

如果以後再有學生遲到, 再有學生上課睡覺, 再有學生上課睡覺被叫醒後還頂嘴, 那位老師會怎麼做?

推而廣之, 其他知道了這件事情的老師, 遇到類似的事情會怎麼處理?

近年來, 學生不聽話——老師生氣“體罰”——家長告狀——老師道歉甚至賠錢, 這已經成了常態。

對此, 有老師曾評論說, 越是負責任的老師, 越總是錯誤地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 愛之深責之切, 一生氣就亂動手。

有“想得開”的老師則說, 反正是別人家的孩子, 他學好學壞, 關咱啥事!你生氣, 氣壞了自己的身體, 你打他, 可能會挨打甚至挨告。

這是悲憤之語, 也是實情。

比如去年10月, 有媒體就曾報導說, 某地一位老師檢查作業時, 學生拿了一本2014年的練習冊充數, 老師發現後, 要求其回頭把作業補上。

次日, 老師檢查作業時, 發現該生仍然一道作業也沒做。 老師對其進行批評, 學生不聽, 還用手玩筆, 於是老師用教鞭打了學生的手一下。 學生見狀往教室外面跑, 老師把學生拉回來, 又用教鞭在學生腿上打了幾下。

接下來, 就是學生的監護人多次來校鬧事, 並帶孩子去醫院檢查治療, 在醫院診斷“無異常”的情況下, 提出了3萬元的賠償要求, 當事老師多次賠禮道歉無效。

由於賠償沒有得到滿足, 監護人多次帶孩子住院檢查治療。 最終經過調解, 當事老師賠償家長住院費、飯費、誤工費、車費等共計一萬三千元。

如果那位老師對學生不做作業聽之任之呢?恐怕就不會惹禍上身。

03

記得今年高考期間,有考生因為遲到一分鐘而被拒絕入場,即使痛哭流淚苦苦哀求也沒用。

對此,很多人都表示理解。

因為規定在那兒擺著,你違反了規定就應接受結果。

如果把遲到的學生放進去,就是對其他學生不負責任。比如考英語時正在聽聽力,他的遲到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發揮。

同樣的道理,平時上課的時候,老師對遲到的同學做一個小小的懲罰又有什麼不妥?

如果一節課有幾個人遲到,推門就進,會不會影響別人?

而學生上課睡覺,難道老師不應該給他叫醒?被叫醒的學生質問老師“不影響你上課就行”,難道老師不應該告訴他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也是學生的義務?

老師管教違紀的學生,竟然有人上來“打抱不平”,發生糾紛之後,還要登門安撫,將其接回學校,更是咄咄怪事!

學校需要做的,不應該只是“和解”,而是應該厘清責任、制定規則,讓老師們知道類似的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現在教師地位之弱勢,真的讓人心寒。

我們不怕教師有打孩子的衝動,因為還有法律做約束;但我們怕教師沒有了管孩子的意願。當所有教師都學會了自保,教育就危險了。

好在,現在大多數老師只是嘴上說說,一到課堂上仍然會盡職盡責。

如果老師看到違規的學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愛睡就睡愛玩就玩愛遲到就遲到,來一個不管不問,吃虧的是孩子,是家長,是整個社會,是我們的未來。

教師打人當然不對,罵人當然也不對,但如果對違紀的學生口頭教育不聽,到底應該怎麼做?這個問題得有人回答。

所謂教育,一是教給孩子們知識,二是教給孩子們規則。

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說服、勸導無效,就要加以懲戒,就需要一定的約束措施,這是社會的基本規則。

如果校方只是息事寧人,解決不了本質問題,只會更加讓孩子們無法無天。

如果老師管理不守紀律的學生還縮手縮腳,甚至像侍候大爺一樣對待犯錯誤的學生,這是不正常的。

從法律和制度的層面保證老師安安心心地教書,讓他們能夠踏踏實實地付出,沒有心理壓力地管理學生,真的已經刻不容緩。

如果教育只剩下縱容,只會讓教育誤入歧途。

03

記得今年高考期間,有考生因為遲到一分鐘而被拒絕入場,即使痛哭流淚苦苦哀求也沒用。

對此,很多人都表示理解。

因為規定在那兒擺著,你違反了規定就應接受結果。

如果把遲到的學生放進去,就是對其他學生不負責任。比如考英語時正在聽聽力,他的遲到可能會影響到別人的發揮。

同樣的道理,平時上課的時候,老師對遲到的同學做一個小小的懲罰又有什麼不妥?

如果一節課有幾個人遲到,推門就進,會不會影響別人?

而學生上課睡覺,難道老師不應該給他叫醒?被叫醒的學生質問老師“不影響你上課就行”,難道老師不應該告訴他受教育是學生的權利,也是學生的義務?

老師管教違紀的學生,竟然有人上來“打抱不平”,發生糾紛之後,還要登門安撫,將其接回學校,更是咄咄怪事!

學校需要做的,不應該只是“和解”,而是應該厘清責任、制定規則,讓老師們知道類似的情況應該怎麼處理。

現在教師地位之弱勢,真的讓人心寒。

我們不怕教師有打孩子的衝動,因為還有法律做約束;但我們怕教師沒有了管孩子的意願。當所有教師都學會了自保,教育就危險了。

好在,現在大多數老師只是嘴上說說,一到課堂上仍然會盡職盡責。

如果老師看到違規的學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愛睡就睡愛玩就玩愛遲到就遲到,來一個不管不問,吃虧的是孩子,是家長,是整個社會,是我們的未來。

教師打人當然不對,罵人當然也不對,但如果對違紀的學生口頭教育不聽,到底應該怎麼做?這個問題得有人回答。

所謂教育,一是教給孩子們知識,二是教給孩子們規則。

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說服、勸導無效,就要加以懲戒,就需要一定的約束措施,這是社會的基本規則。

如果校方只是息事寧人,解決不了本質問題,只會更加讓孩子們無法無天。

如果老師管理不守紀律的學生還縮手縮腳,甚至像侍候大爺一樣對待犯錯誤的學生,這是不正常的。

從法律和制度的層面保證老師安安心心地教書,讓他們能夠踏踏實實地付出,沒有心理壓力地管理學生,真的已經刻不容緩。

如果教育只剩下縱容,只會讓教育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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