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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叛逆的我被騙到這裡,現在我再也離不開了

看著一瘸一拐的回到家的他, 後背已經濕透了, 黝黑的額頭上也全都是汗珠。 我接過他手裡的傢伙, 趕緊把毛巾投了一把水遞給了他。 一桌子飯菜早已經準備好了, 有地理摘的辣椒揪著黑醬, 還有大蔥炒雞蛋, 綠豆湯也已經不再燙嘴, 他端起來就是一大碗。

看著眼前的這個農村漢子, 要是在以前的我, 恐怕都不會撇一眼, 因為根本不是叛逆的我能接受的類型。 他不會打遊戲, 也不會講些葷段子來挑逗我, 更不會給我挑幾件時髦點的衣服穿。 可是現在我卻再也離不開他。 即使我們當初在一起是個錯誤的開始。

那時候我高中沒畢業就經常跟社會上的人混在一起, 後來因為虛榮, 竟然為了買一部蘋果手機就上了人販子的當, 被賣到了這個小山溝裡給娶不上媳婦的男人。 起初到了這裡我並不害怕, 因為我覺得憑我的聰明才智, 從這裡逃走,

是分分鐘的事兒。

可是山溝裡手機沒有信號, 人販子給買的手機也是個山寨的, 摔了一下就沒法用了。 我無法跟外面聯繫, 只能自己想辦法逃。 跟他洞房的那晚, 我藉口去茅房便跑了出來。 夜裡路上沒有燈, 而我也不認路, 本來心裡著急怕後面有人追,

結果也不知道是自己腿快還是怎麼的竟然沒人追上我。

驕傲的我看沒人追趕, 便得意了起來, 走路也不再認真仔細。 不想剛一放鬆, 就兩腳一滑摔倒了, 往山溝掉的時候有人抓住了我的手, 借著月光, 我看出了是穿著紅衣的“老公”。 他把我拉上來, 還給我接上了脫臼的腳腕。 而他自己的腿卻因為著急被一塊尖石劃破了。 不知道實情的我還刁蠻的讓他背著我回去。

到了家才發現他的紅衣服已經全都濕透了, 而浸濕的是他的腿出的血。 第二天早上他跟我說, 你想走也得過幾天, 等家裡人放鬆了, 我帶你走, 我知道這裡留不住你的。 看著他一瘸一拐的腿, 我也沒說什麼。 等他準備送我走的時候, 我才知道他在路上都做了記號, 還把自己的腿用石頭砸傷了, 說這樣他們就不會怪他沒追上我了, 也不會讓他去抓我回來。

他說的那一刻, 我知道, 我被這個傻男人感動了, 我已經捨不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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