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柳州8月23日電(通訊員 戴秋雯)處於緩刑考驗期內的實習司機韋某兵駕駛貨車在鬧市區逆行,車輛碰撞並碾壓一名八旬老人致使其當場死亡,後韋某兵駕車逃逸。
近日,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韋某兵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柳江區法院作出判決:撤銷原判緩刑,韋某兵犯交通肇事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七個月。
2017年5月4日10時許,韋某兵去修理廠修車,其駕駛桂B牌照的“科龍”牌中型自卸貨車從柳堡路某停車場出入口駛出後,欲駕車橫過馬路,本應當右轉後再調頭駛入對向車道,卻為貪圖50米的“近路”,企圖從前方欄杆缺口處逆行橫過馬路。
車輛剛剛起步,即在人行橫道處撞倒一位老人韋某就。
後經法醫鑒定,被害人韋某就系因創傷性休克導致死亡。
事故發生後,韋某兵立即駕車逃離現場並行駛至1公里外的柳江中學後門附近。
經調查後,公安民警通過車輛登記資訊撥打韋某兵電話並讓其在原地等待,民警到達後將其傳喚歸案。
經交警部門認定,韋某兵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查,韋某兵在事故發生期間仍處於B2駕駛證實習期,並於2016年9月因故意傷害罪被柳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案發時其正處於緩刑考驗期。
7月12日,柳江區檢察院向柳江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韋某兵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7月20日,柳江區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於近日對該案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