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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購珍貴野生動物 寧都一男子被瑞金森警刑拘

3月21日, 在寧都警方的大力協助下, 瑞金森警成功抓獲一名網上逃犯李某昌。 目前, 瑞金市森林公安局將非法收購珍稀野生動物犯罪嫌疑人李某昌刑事拘留。

2016年12月23日, 瑞金市森林公安局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群眾舉報稱:瑞金市大柏地鄉範圍內一放牧養羊的村民鄭某, 於昨晚秘密銷售一頭“野牛”(屬國家珍稀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要求查處。 接舉報後, 瑞金市森林公安局根據資訊研判, 局領導高度重視, 成立專案組, 並親自帶隊分組開展偵查。 一組人員前往鄭某的羊場進行秘密調查, 尋找宰殺“野牛”的現場;另一組人員撒開大網,

抓捕鄭某。 抓捕鄭某後, 立即對其依法進行搜查, 尋找蛛絲馬跡, 找出突破口。 在對鄭某訊問時, 鄭某狡辯說自己沒有出售“野牛”, 昨晚也沒有外出。 現場勘察組也沒有找到任何可疑證據, 案件僵持中。 局領導組織辦案民警認真分析、梳理案情, 並安排民警到移動公司調取鄭某昨晚通話記錄。 發現鄭某昨晚下半夜通話數十次, 通話地點有不在家中的地方。

辦案民警得知這一情況有繼續對鄭某進行訊問, 對鄭某無法自圓其說加大政策攻勢, 鄭某終於交代了自己和劉某介紹出售“野牛”的犯罪事實, 並供述了村民廖某出售“野牛”的經過, 這頭“野牛”賣給甯都縣長勝鎮立新東路的李某昌, 賣得13030元;也供述了宰殺“野牛”的現場。

通過鄭某的供述, 偵查人員在現場提取了相關物證, 並派人前往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送檢。

經聘請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 對提取的物證“野牛”鑒定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水鹿。 案發後, 廖某、劉某2017年1月19日相繼主動投案, 並交代了犯罪事實, 而李某昌得知事態嚴重, 立即往外逃跑。 2017年1月20日, 瑞金市森林公安局將李某昌列為網上逃犯。 2017年3月21日, 寧都縣公安局長勝派出所得知這一情況, 立即布控, 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昌抓獲歸案, 並移交瑞金市森林公安局處理。 瑞金森警加緊對李某昌的訊問, 犯罪嫌疑人李某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 瑞金市森林公安局將非法收購珍稀野生動物犯罪嫌疑人李某昌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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