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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醫改過渡期如何收費?這回徹底說清楚了~

撰文 │ 劉歡 編輯 │ 王飛雁

這兩天, 想必您已經聽說, 北京醫藥分開改革4月8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有些患者的情況比較尷尬, 在醫改政策發佈前就預約了檢查的時間, 有的還交了費, 但實際就診是在政策實施後。 這樣一來, 已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該怎麼繳費?

昨天, 北京市衛計委就此給出明確回復——

第一, 無論患者何時預約, 實際診療行為發生在改革實施後的, 按照改革實施後的價格標準進行繳費。

第二, 對於在改革政策發佈前已預約且繳費的患者, 本著讓利於民的原則, 不要求患者補費用差價。

對於醫改實施前後價格發生變化的涉及預約診療的服務專案,

市衛計委表示——

在改革政策發佈之日(3月22日)24時前已預約並繳費且診療行為發生時間在改革實施(4月8日)之日零點後的服務專案, 診療當日實際收費按照改革實施前後價格中較低的價格標準執行;

此外凡是在4月8日零點後的服務專案均按新政策收費。

市衛計委特別對“按照改革實施前後價格中較低的價格標準執行”這一規定進行了詳細解釋——

本次改革發佈與改革實施的日期存在一定時間差, 患者對於有關價格專案的標準變化和調整時間的瞭解有一個過程。 在改革政策發佈之日前進行預約的患者中, 有一部分在預約同時已按當時的價格水準進行繳費。

本次改革實施後, 服務價格有升有降。 本著方便百姓、讓利於民的出發點, 對於這部分已繳費患者, “按照改革實施前後價格中較低的價格標準執行”的原則, 實際是對於改革實施後價格上漲的服務專案, 醫療機構仍按照患者繳費時未上漲的的價格水準收費, 不要求這部分已預約繳費患者因政策調整再補繳差價。

為保障本市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工作平穩順利實施, 市衛計委還出臺了一些配套措施, 例如:醫療機構應當做好患者知情告知工作。 在為患者實施各種檢查、治療、手術, 特別是開展大型設備檢查、自費檢查項目時, 應當認真落實患者知情同意制度, 尊重患者意願, 履行告知程式, 按要求簽署知情同意書,

加強解釋溝通工作。 如患者提出自願退號等要求的, 應予以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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