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納入國家文化部第一批19個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
我市位列其中,
並成為黑龍江省第二個入選試點市。
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是由文化部、財政部按照“中央引導、地方為主、社會參與、共利共贏”的原則確定。
2016年4月,
文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
于當年6月公佈了第一批(第一次)26個試點城市名單。
2017年2月23日,
公佈了第一批(第二次)19個試點城市,
我市與廊坊、太原、盤錦等城市入選。
本次試點時間為2年,
中央財政將對試點城市給予資金支持。
近年來,
我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成就突出,
全面提升了市民幸福指數和文化活動的層級。
通過全市上下共同努力,
2012年牡丹江市作為全國28個試點城市、黑龍江省惟一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範區試點城市”通過了文化部的評審驗收。
目前,
全市共新、改、擴建各類文化活動場所1000余個,
文化活動場所面積由原來的154萬平方米,
增加到370余萬平方米。
行政村(社區)文化活動室覆蓋率、達成率由原來的63.5%、30.7%分別達到100%、93%,
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中心)達成率由原來的80%達到100%。
經過集中建設改造,
全市縣(區)級以上文化館、圖書館均達到驗收標準,
市群藝館、圖書館設施建設達到全省領先水準。
近年來,
我市還相繼制定出臺了《中共牡丹江市委關於促進全市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施意見》和《牡丹江市關於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的實施意見》,
並設立全市性的文藝精品創作扶持基金,
有效促進了全市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
統計顯示,
2015年,
全市文化產業實現增加值38.1億元,
同比增長15%,
占同期GDP比重2.89%。
據不完全統計,
目前我市文化產業單位數量約7500余家,
從業人員約3.5萬人。
全市文化消費總額25.95億元,
約占人均個人消費支出的6.5%。
正在規劃和建設的各類文化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民俗村和文化街區達20餘個,
也將為我市文化產業和文化消費開拓更大的發展空間。
群眾文化活動空前繁榮。
近年來,
我市先後創新推出了一系列群眾文化建設活動,
市民文化生活實現了活動常有、內容多元、形式多樣;推行“一個傳統節日一台演出、一個重大慶典一組文化活動”,
常態化舉辦新年音樂會、春晚、正月十五秧歌展演、端午龍舟賽和慶“五一”“七一”“十一”匯演等活動,
結合全市大型展會和活動先後舉辦“全國春節電視文藝晚會頒獎晚會”、鏡泊湖旅遊文化節、雪堡遊園節、啤酒節等活動。
實施“五個九”社區文化建設活動,
設計公園“文化大舞臺”活動,
開展“千村(社區)百鎮(街道)”群眾文化團體建設和“十百千”工程,
利用多種形式扶持民間文化團體壯大,
全面活躍市民文化生活。
文化產業發展方興未艾。
豐富悠久的歷史文化、獨具魅力的口岸商貿文化、色彩繽紛的民族文化和廣袤無垠的“林海雪原”,
構成牡丹江廣博幽深的文化元素。
近年來,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和大力支持下,
全市上下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大膽實踐,
取得了明顯成效,
我市文化產業已初具規模,
基本形成了包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圖書音像、動漫網遊、休閒娛樂、文化旅遊、文藝演出、廣告禮儀、工藝美術、資訊服務、特色節會展會和群眾文化等在內的綜合型文化產業體系,
成為我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新的增長點。
下一步,
我市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特別是對龍江的兩次重要講話精神,
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為出發點,
以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
探索、創新促進文化消費的新模式,
把培育文化消費產業發展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推動城市文化消費總體規模持續增長,
消費結構不斷升級,
帶動旅遊、住宿、餐飲、交通、電子商務等相關領域消費,
不斷增強文化消費拉動經濟的積極作用,
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