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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四年仍被查,安徽一市地稅局原局長被開除黨籍

日前, 經中共滁州市委批准, 滁州市紀委對滁州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春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徐春雷違反政治紀律, 與他人串供,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 在接受組織談話詢問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金, 在職和退休後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本應由其子支付的費用在其他單位報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

徐春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 理想信念喪失, 毫無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 長期“亦官亦商”,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對党不忠誠、不老實,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並涉嫌違法犯罪,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中共滁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滁州市委批准, 決定給予徐春雷開除黨籍處分, 建議安徽省地稅局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滁州市紀委)

徐春雷簡歷

徐春雷, 男, 漢族, 1953年2月生, 安徽蕭縣人, 1970年7月參加工作, 1984年12月入黨。

1970年7月至1978年7月在滁縣三八布廠工作;

1978年7月至1982年9月在安徽財貿學院財政金融專業學習;

1982年9月至1990年1月歷任滁縣行署經濟計畫委員會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0年1月至1995年2月任滁州市工業局副局長;

1995年2月至1996年12月歷任滁州市地稅局副局長、局長;

1996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滁州市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9年11月至2012年3月任滁州市地稅局黨組書記;

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滁州市地稅局調研員;

2013年2月退休。

2017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

接受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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