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西峰區2017年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服務對接招聘會公告

西峰區2017年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服務

對接招聘會公告

定於2017年8月20日在西峰人力資源市場(北大街8號小什字北口)舉辦“西峰區2017年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服務對接招聘會”, 歡迎持《就業報到證》或《擇業通知書》尚未就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西峰區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前來應聘。 請需參會的用人企業及時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6日-17日。

西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西峰區2017年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

進企業服務工作公告

2017年西峰區扶持普通高校畢業生進企業服務省列對接指標已下達。

根據市人社局有關文件精神, 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規定

採取省財政資金補貼、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 扶持引導普通高校畢業生到企業服務。

1、畢業生到企業服務期限為3年。 服務期間, 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貼, 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薪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為服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 辦理社保的繳費手續上報區人管辦備案。

3、對城鄉低保家庭、貧困家庭和就業困難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實名登記、推薦就業。 各用人企業要擔當社會就業責任, 積極接收吸納。

二、扶持範圍

(一)高校畢業生

1、扶持對接範圍。 尚未就業的慶陽市西峰區生源(含因婚落戶西峰區的外籍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報名應聘時須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按規定已報到註冊的)、身份證、畢業證、戶口本等材料。 農村貧困戶和城市低保家庭畢業生需提供貧困證明。

2、其他要求。 扶持對接的畢業生必須熱愛祖國, 遵紀守法, 品行良好。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本人自願到企業服務, 且符合用人單位招聘要求。

(二)用人企業

企業報名工作已在6月份完成。 通過審查企業報名資料, 及實地考察企業管理運營、工資待遇及社保費繳納等情況形成的評估結果, 確定報名企業扶持對接資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不納入扶持範圍:

1、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差的;

2、不嚴格遵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不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義務的;

3、違法經營, 不按章納稅, 有不良誠信記錄的;

4、企業經營狀況連續3年呈負增長的;

5、近3年來受到勞動監察部門查處, 有拖欠員工工資情況的;

6、經營管理鬆散, 近3年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或受到處理, 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經市、區人社局考核取消扶持資格或不符合扶持條件的企業;

7、進入全市監管行業黑榜名單企業。

三、對接步驟

1、組織招聘。 (8月18日-20日)舉辦招聘會, 組織用人企業和西峰轄區內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 現場雙向對接。 企業在符合條件的畢業生範圍內, 兼顧人社部門審核推薦的就業困難群體畢業生, 確定擬招聘對接人選。

2、上報資料。 (8月21日-23日)用人企業必須在8月23日前,

將擬招聘對接人員名單、人數及相關表格資料(附件表1至3)紙質及電子版報區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辦(北大街8號小什字北口)。 逾期未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不予分配指標。 聯繫電話:8609266 8609226

3、下達指標。 (8月24日-25日)結合用人企業報送的招聘人數及畢業生資格審查結果, 對扶持企業進行覆核確認, 下達扶持指標。 技術含量較高、規模較大、效益較好且接收吸納服務人員5人以上的企業優先下達指標。

4、確定人選。 (8月24日-25日)對企業報送的擬招聘對接人員, 通過審查資格、覆核、匯總, 區人社局審批發文確定, 並上報市人管辦備案。

四、考核管理

(一)進行崗前培訓

扶持對接人員確定後, 區人社局將組織開展崗前培訓, 培訓合格後, 按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

區人管辦與用人企業、高校畢業生簽訂三方協定, 用人企業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同時安排上崗, 試用期滿後, 為服務畢業生辦理社會保險並上報區人管辦備案。

(二)實行考核管理

1、考核方式採用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 主要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履行、專業技能提升、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

2、將扶持對接人員的考核結果和用人企業為其辦理社保的繳費手續, 作為核發生活補貼的重要依據, 確保就業專項資金安全到位。

3、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人員, 用人企業要及時向區人管辦提出建議, 經審核後, 取消其服務資格。 服務人員因故自動離職的, 用人企業應及時報告, 取消其服務資格。

4、用人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今後取消其扶持資格:

(1)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

(2)虛報考勤結果的;

(3)不按時向服務人員足額發放工資報酬的;

(4)不依法為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西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取消其服務資格。

4、用人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今後取消其扶持資格:

(1)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的;

(2)虛報考勤結果的;

(3)不按時向服務人員足額發放工資報酬的;

(4)不依法為服務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

西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6日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