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共用單車、共用充電寶都火了, 共用經濟的概念已經越來越廣泛。
但是仔細一想, 原本共用的定義是個人把自己擁有的東西拿出來大家分享。 結果被共用單車給“扭曲”了。 共用單車實質就是無樁租賃自行車。 但明顯有幾千年歷史的租賃兩個字太老土了, 沒有共用兩個字來得新鮮, 說共用更容易從投資人手裡拿到錢。
那麼按照這個邏輯, 你會發現, 共用經濟應該在80年代, 90年代就出現了, 而且還很火。
將當年很火的一些東西, 換一個思路, 就成了今天的共用經濟了:
1.DVD、VCD出租店: 共用光碟.
90年代DVD、VCD出來之後,
2.公共電話室:共用電話
在手機還不普及的年代, 用自家座機打長途太貴, 那麼只好去電話室打, 換成今天, 就是一本正經的:共用電話
3.澡堂:共用浴室
80年代的人應該都去澡堂洗過澡, 這算不算是共用浴室?
4.租書店:共用圖書
在一些地方, 圖書館並不是那麼方便, 於是在90年代興起的租書店, 換成今天是不是該叫共用圖書
5.網吧:共用電腦
這個不用我說了吧,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