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單位不履行判決 法院上門搜查

今天上午, 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們到西安市的兩家單位, 對他們的財務室進行了搜查, 最終幫申請人要回了屬於自己的錢。

執行法官們先來到了西安市漢城南路某研究所。

執行法官:“其他無關人員該忙忙自己的去。 ”

研究所工作人員:“我們正在開會。 ”

執行法官:“那就先停一下, 配合法院執行工作是你們的責任和義務, 讓其他人員先忙, 告訴我們財務室在哪裡。 ”

研究所工作人員:“你們通知我們辦公室了嗎?”

執行法官:“不用通知, 法院執行公務, 有優先權。 ”

據瞭解, 當事人劉某(女)和她的單位發生勞動爭議, 單位把他開除了, 經過法院的一審 二審, 判決單位恢復勞動關係, 並且賠償劉某經濟上的損失15萬元。 雖然判決下來了, 但是劉某一直沒有拿到15萬, 而且涉事單位向蓮湖法院表示名下沒有什麼財產。 然而在今天對這家單位的財產進行搜查的時候,

執行法院發現了破綻。

執行法官:“兩張票據是研究所向單位工會轉移的20萬, 這是我們今天搜查出來的, 我們把它的對公帳戶凍結了, 凍結了以後他們申請在西安市另外一家銀行又開了一個新帳戶, 以逃避我們的執行。 ”

對於這一事實, 研究所工作人員表示這錢是借的,

他們也一直在盡力想辦法解決和劉某的糾紛, 最晚下週一會主動到蓮湖法院解決問題。

上午十點半, 執行法官來到西安市高新區一家公司, 同樣進行財產搜查。

執行法官:“鄧師傅 給這家公司幹活的時候, 從兩米高的架子上摔下來,

部分勞動能力喪失, 八級傷殘, 法院判的賠償總共是十萬多元。 ”

面對法院搜查, 這家公司格外配合, 當場就給了鄧師傅四萬多的現金, 剩下的將會轉帳給鄧師傅。 而在今天中午兩點, 西安某研究所的工作人員來到了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表示已經和申請人劉某達成和解, 三個月內支付完15萬元。 今天執行的兩起案件都得到了圓滿解決。

執行法官:“我們執行法官今後將繼續加大對涉及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 在這裡也向其它案件的被執行人提個醒, 拿到法院判決後一定要第一時間主動履行, 遲延執行將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 ”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