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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 貴州700名黨員幹部被追責

據貴州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 今年上半年, 貴州全省有64個黨組織、700名黨員領導幹部因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分別是去年全年的5倍和2倍以上。

近日, 貴州省紀委通報了玉屏縣扶貧辦腐敗窩案及問責情況, 該窩案涉及黨員幹部11人, 該縣縣委書記王俊銘和縣委副書記、縣長楊德振被組織約談, 分管扶貧開發工作的副縣長羅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及組織調整, 扶貧辦前後兩任紀檢組長柏先傑、吳本松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留黨察看一年及行政降級處分。

這只是今年我省責任追究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 貴州省紀委在監督執紀過程中, 發現基層仍然存在把履行管黨治黨責任當口號喊的現象。 有的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虛化”;有的紀委監督責任“弱化”;有的職能部門監管職責“軟化”。

針對這一現象, 貴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執行問責條例, 以精准問責促履責擔當。 例如:納雍縣13名領導幹部相繼因涉嫌違紀違法問題被查處, 該縣原縣委書記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六盤水市六枝特區岩腳鎮紀委不按規定認真處置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 造成不良影響, 前後兩任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都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和通報等等。

此外, 圍繞全省“大生態”戰略行動的實施,

嚴肅查處貫徹落實生態環保政策中的違紀違規問題, 省紀委成立責任追究組, 對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交辦問題查處不及時、督促整改不到位等行為嚴肅問責, 截至6月30日共問責3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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