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 23號的時候, 有媒體就報導說郭敬明已向法院起訴了:
李楓曾說“不要讓這些骯髒的東西成為社會風氣”“如果一件事情對眾人有益,
說的也是正義凜然!雖說在結果出來之前不要站隊, 但是我們仔細考慮一下, 李楓贏的把握真的不大!
首先, 儘管現在法律上, 猥褻的物件已經包括了男性, 然而在強姦上的定罪, 男性受害者依然沒有法律保護。 這是硬傷!
其次, 李楓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提到證據, 所以我們猜測李楓可能真的沒有證據!一個發生在7年之前, 又沒有任何證據的案件, 真的很難贏。
李楓真的沒有辦法贏嗎?也不是沒有。
首先, 還是證據, 如果李楓能夠提供相關事件的錄音或者視頻, 那樣的話最起碼有打這場仗的資格!
其次, 就算李楓沒有證據, 也不一定沒有一掙之力!李楓在文中提到過郭敬明在公司裡的亂相, 甚至逼走過一位。
這只是小編查閱相關資料之後的一點見解, 十分希望有關人士在評論區可以提供專業意見!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