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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性侵旗下男作家?!不可思議的是在後面……

8月21日晚

曾遭郭敬明多次“性侵犯”!

還稱郭敬明經常性騷擾簽約男作家

2個多小時後,

“完全捏造, 已讓律師處理”

作為吃瓜群眾

郭敬明是否性侵男性李楓

我們無法分辨孰真孰假

說起性侵受害者

我們第一時間想起的幾乎都是女性

但實際上

有無數多的男性

可能在不斷遭受來自他人的騷擾甚至性侵

在美國

有一個攝影項目

“堅不可摧”——Project Unbreakable

主要關注那些受到侵害的人

無論男女都可以自願上傳照片

照片中受害者手舉一張卡片

上邊寫著曾對他們施暴的人說過的話

或者他們自己的心裡感受

在Grace Brown19歲的時候

閨蜜向她講述自己被性侵的經歷

她第一次覺得性侵離自己那麼近

而大部分的人都選擇保持沉默

帶著恥辱度過一生

她決定要發起這個項目

“我們不能保持沉默, 我們不能被邊緣化。

我們要時刻提醒那些罪犯和那些輕視我們的人

我們堅不可摧!!”

她希望通過這個項目

讓曾在肉體和心靈受到傷害的沉默群體發聲

讓他們走出內心的陰影並引起社會的關注

“我的名字叫Justin.

我在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就被性侵了。

他們告訴我這是我的錯。

他們告訴我, 我需要沉默。

這不是我的錯, 我不會再沉默下去了。 ”

“沒有人會像我這樣愛你, 你知道的對吧?

這是你能得到的全部。 ”

那一年我8歲

“來吧, 沒人知道的。 ”

在學校宿舍的衛生間

我上大學的第6夜

知道嗎?現在全大學都知道了。

“你只要告訴別人,你就上不了學了!”

我11歲,助教對我這麼說

於是,我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31歲才說出真相

這令我感到恥辱、自責

在幾天之前

網友@阿里山神鹵蛋發長文

《我今天被性侵了》

稱自己被駕校教練性侵了

而他是一名22歲的花季少男

駕校教練是一名強壯威武的男性

他第一天練習科目三

被教練開車拉到很遠的荒郊野嶺

在行駛中遭遇了強制猥褻

因為腸胃不適、身體虛弱

無法抵擋駕校教練員的侵犯

只能任由駕校教練員的擺佈

事發當晚

阿裡曾告訴媽媽被性侵的事情

但媽媽以為兒子只是被教練摸了摸

讓這個有潔癖的兒子受不了

便讓他趕緊洗個澡

以至於將證據都洗沒了

後來 阿裡說要去醫院檢查

媽媽並不在意、不當回事兒

也沒讓阿裡第一時間報警

而且他的媽媽擔心

這件事情曝光以後

兒子會受到網路輿論的攻擊

甚至會受到整個社會的唾棄

但阿裡很堅持

要讓壞人得到應得的懲罰

媽媽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

沉默是對醜惡的縱容

雖然最後得到的是“教練被開除被刑拘15天”

“刑拘15天”雖然不是最終判決

但這樣的結果也足夠讓人覺得寒心

在承受著各種壓力

站在公眾面前揭開自己的傷疤

忍受著某些鍵盤俠的嘲笑和譏諷

換來的卻是犯人拘留15天后

依然逍遙法外

還將會有多少男性被侵害呢?

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

男性被侵害、猥褻、強姦

只能按猥褻罪來進行判決

因為根據我國的法律

男性被強姦並不能構成強姦罪

況且在“疑罪從無”的刑事領域

純靠口頭證詞是很難定罪的

男生受侵後舉證又尤為困難

而且在人們的固有觀念中

男生往往是施暴者

人們往往不相信男生是受害者

人們的嘲笑和不理解往往會造成二次傷害

“只有發生在了我的身上

我才清楚的意識到

‘性侵’對一個人的毀滅

是肉體加精神全方位的

甚至尊嚴都被粉碎……

我甚至想先默不作聲的......”

很多受害者不像阿裡一樣勇敢

終生帶著這個秘密活得忐忑又無助

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

卻反過來像個罪人一樣

一直活在陰暗裡面走不出來

甚至有多人一輩子走不出性侵的陰影

只能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比如林肯公園的主唱

7歲被一名成年男子性侵

並且長達6年之久

儘管他有了一個看似幸福的家庭

但他依然放不下這段記憶

酗酒、放縱自己都是為了能遺忘

夢中常常驚醒

整夜整宿地失眠

最終 還是選擇了死亡

2005年美國國家控制中心做過一次調查和整理,結果發現全國超過16%的男性在18歲之前遭遇過性侵犯,也就是說每6個男性中,至少有1個在未成年以前曾經遭受過性侵

2005年,中國廣東省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報告中指出,“青少年中男生的性危害防範意識較缺乏,無論是高中、職校學生,還是大學生,每100個男生中,就有二、三個有被迫的性行為,是女生的2.2~2.3倍。”

人與人的強弱關係

本來就不取決於性別

男性也會受侵害

男性也需要被關愛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覺得男性不會被侵害?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覺得性侵可恥?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選擇沉默?

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沉默不是最好的保護傘!

打破沉默才能迎來一絲光明!

在網上看到一些噴子因為這件事而唾棄同性戀

希望不要遷怒於同性戀

因為同性戀不是罪

性侵才是!

“你只要告訴別人,你就上不了學了!”

我11歲,助教對我這麼說

於是,我一直保持沉默

直到31歲才說出真相

這令我感到恥辱、自責

在幾天之前

網友@阿里山神鹵蛋發長文

《我今天被性侵了》

稱自己被駕校教練性侵了

而他是一名22歲的花季少男

駕校教練是一名強壯威武的男性

他第一天練習科目三

被教練開車拉到很遠的荒郊野嶺

在行駛中遭遇了強制猥褻

因為腸胃不適、身體虛弱

無法抵擋駕校教練員的侵犯

只能任由駕校教練員的擺佈

事發當晚

阿裡曾告訴媽媽被性侵的事情

但媽媽以為兒子只是被教練摸了摸

讓這個有潔癖的兒子受不了

便讓他趕緊洗個澡

以至於將證據都洗沒了

後來 阿裡說要去醫院檢查

媽媽並不在意、不當回事兒

也沒讓阿裡第一時間報警

而且他的媽媽擔心

這件事情曝光以後

兒子會受到網路輿論的攻擊

甚至會受到整個社會的唾棄

但阿裡很堅持

要讓壞人得到應得的懲罰

媽媽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

沉默是對醜惡的縱容

雖然最後得到的是“教練被開除被刑拘15天”

“刑拘15天”雖然不是最終判決

但這樣的結果也足夠讓人覺得寒心

在承受著各種壓力

站在公眾面前揭開自己的傷疤

忍受著某些鍵盤俠的嘲笑和譏諷

換來的卻是犯人拘留15天后

依然逍遙法外

還將會有多少男性被侵害呢?

根據中國現行的法律

男性被侵害、猥褻、強姦

只能按猥褻罪來進行判決

因為根據我國的法律

男性被強姦並不能構成強姦罪

況且在“疑罪從無”的刑事領域

純靠口頭證詞是很難定罪的

男生受侵後舉證又尤為困難

而且在人們的固有觀念中

男生往往是施暴者

人們往往不相信男生是受害者

人們的嘲笑和不理解往往會造成二次傷害

“只有發生在了我的身上

我才清楚的意識到

‘性侵’對一個人的毀滅

是肉體加精神全方位的

甚至尊嚴都被粉碎……

我甚至想先默不作聲的......”

很多受害者不像阿裡一樣勇敢

終生帶著這個秘密活得忐忑又無助

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

卻反過來像個罪人一樣

一直活在陰暗裡面走不出來

甚至有多人一輩子走不出性侵的陰影

只能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比如林肯公園的主唱

7歲被一名成年男子性侵

並且長達6年之久

儘管他有了一個看似幸福的家庭

但他依然放不下這段記憶

酗酒、放縱自己都是為了能遺忘

夢中常常驚醒

整夜整宿地失眠

最終 還是選擇了死亡

2005年美國國家控制中心做過一次調查和整理,結果發現全國超過16%的男性在18歲之前遭遇過性侵犯,也就是說每6個男性中,至少有1個在未成年以前曾經遭受過性侵

2005年,中國廣東省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報告中指出,“青少年中男生的性危害防範意識較缺乏,無論是高中、職校學生,還是大學生,每100個男生中,就有二、三個有被迫的性行為,是女生的2.2~2.3倍。”

人與人的強弱關係

本來就不取決於性別

男性也會受侵害

男性也需要被關愛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覺得男性不會被侵害?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覺得性侵可恥?

到底是什麼讓我們選擇沉默?

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沉默不是最好的保護傘!

打破沉默才能迎來一絲光明!

在網上看到一些噴子因為這件事而唾棄同性戀

希望不要遷怒於同性戀

因為同性戀不是罪

性侵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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