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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宅基地不是私有財產,不能繼承,還不能翻建

在農村, 祖祖輩輩流傳下來的宅基地竟然不能被繼承是聞所未聞的事, 但是根據相關的政策和法律規定, 農村的宅基地確實不能被繼承。 在這裡胖叔給農民朋友普及一下有關的法律法規, 給你們詳細解讀一下:

一、農村的宅基地是不可繼承的

農村的土地性質是屬於集體所有制, 相關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指出, 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 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的, 房屋的主人只有使用權, 只所以你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也是基於你屬於“村民”這個特定身份的。 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而不能對宅基地隨意進行處理。

二、房屋可以繼承, 但不可翻建

既然宅基地不可繼承, 那房子該怎麼辦呢?別急, 告訴大家, 房屋是可以繼承的, 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 繼承人在繼承房屋後, 可以繼續享用宅基地的使用權。 但繼承人不得對所繼承的房屋進行翻建, 等房屋自然消失後, 由集體把宅基地收回, 然後進行重新分配。

三、繼承人可以申請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剛說了房子不能翻修, 而繼承人需要房子住怎麼辦?如果繼承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 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使用權, 然後向村委會申請批准後就可以翻建。

宅基地使用的條件有三:一是屬於本村村民, 而且是農村戶口;二是必須是一戶一宅的, 就是說申請後僅這一處宅基地的;三是沒有出租或出賣宅基地記錄的,

也就是說曾經出租或賣掉了以前擁有的宅基地的是不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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