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 湖北人小曾像往常一樣登著QQ, 刷著朋友圈。
突然, 好多年沒聯繫的老同學蕾蕾, 突然發來資訊向他問好。
蕾蕾?
關係一般……
不太熟悉……
可是, 這又怎麼了?
誰也抵擋不了我們對那些年關於青春的回憶。
久逢知己, 相談甚歡, 一來二去, 感情迅速升溫……
據蕾蕾自己介紹, 大學畢業後她來到了河南新鄉, 工作不錯, 工資待遇也很好。
話說, 22歲的倆人也都到了找對象的年紀。 蕾蕾說家人逼著自己找男朋友, 如果小曾能冒充一下, 騙過父母, 可是幫了自己的大忙了。
男士出租, 不要998, 也不要668, 現在只要18元, 沒錯, 就是18元, 帥哥領回家! 18元你租了不吃虧, 也租了不上當。 18元你買不了車, 也買不了房, 卻可以體驗一回做新娘 , 18元你去不了新加坡, 也去不了香港, 卻可以有帥哥任你欣賞!不要懷疑你的眼睛, 先到先得。 馬上定租還可以享受政府帥哥下鄉補貼(17.99元), 心動不如行動,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
小曾的心按捺不住的欣喜, 這麼毫不費力的被租去當男友了?!
於是收拾起東西, 乘了一夜火車, 從湖北趕到新鄉。
到了新鄉, 在老同學兼“女友”蕾蕾的帶領下, 吃飯、逛街、K歌……
high 的不要不要的……
第一天, 小曾住在了一家快捷酒店。
第二天一早, 蕾蕾接到小曾後, 又是有的吃、有的喝……
放鬆了吧?舒服了吧?Happy了吧?
下麵咱們說正事吧。
蕾蕾帶著小曾來到一個社區的單元房裡。自稱是自己住的地方。
三室一廳,不大的房子裡,住著十個人。有男生宿舍,有女生宿舍,衛生間和廚房的窗戶都有鐵絲防盜網罩著……
之後的事情更是匪夷所思……
有人給小曾介紹,蕾蕾正在做一個中國的扶貧項目,很有意義;
而蕾蕾更像是變了一個人,冷漠不語;
手機被收走,不准其與外界聯繫;
吃飯要和大家一起坐在地板上;
白天不讓來回走動,還不能大聲講話;
將房門反鎖,防止其逃跑、報警;
晚上睡覺都有人監視;
偶爾還有不認識的人,西裝革履,激情澎湃地講著公司未來發展宏韜大略……
說好的處對象呢?
說好的見家長呢?
小曾分明就是被傳銷了嘛?
一入紅塵深似海,回首滄桑心亦哀……小曾真是悔不該當初。
處物件,處啥物件?
可是又能怎麼辦呢?
踏進這個傳銷組織,已經5天了。
小曾的內心是崩潰的,是抗拒的……
什麼?抗拒?
掙不脫,逃不過……
小曾因為表現不好,還是遭到了傳銷頭目的暴打。
第7天
小曾接到母親大人的電話,“再不回家,就死給你看。”
小曾這下著急了。怎麼辦?怎麼辦?
終於。晚上在大家都睡著後,小曾跑進衛生間,用小鋼勺擰開防盜網的螺絲,打開一個小口,順著太陽能輸水管慢慢下滑。
小編都不忍心告訴你,傳銷組織所在是6樓。對,你沒有看錯,是6樓。
小曾在毫無防禦措施的情況下,只是順著一根很細的管子,就從6樓滑下。結果可想而知——
左距骨骨折、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左脛骨內踝及外前方多發骨折,已構成輕傷一級。
自己選的路,爬著也要走完
摔傷後的小曾只好爬到社區的路口。
終於在路人的幫助下報了警……
最後,傳銷組織中三名頭目,因非法拘禁他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逃出傳銷魔爪的小曾,回想起之前的一幕幕,表示很受傷……
蕾蕾帶著小曾來到一個社區的單元房裡。自稱是自己住的地方。
三室一廳,不大的房子裡,住著十個人。有男生宿舍,有女生宿舍,衛生間和廚房的窗戶都有鐵絲防盜網罩著……
之後的事情更是匪夷所思……
有人給小曾介紹,蕾蕾正在做一個中國的扶貧項目,很有意義;
而蕾蕾更像是變了一個人,冷漠不語;
手機被收走,不准其與外界聯繫;
吃飯要和大家一起坐在地板上;
白天不讓來回走動,還不能大聲講話;
將房門反鎖,防止其逃跑、報警;
晚上睡覺都有人監視;
偶爾還有不認識的人,西裝革履,激情澎湃地講著公司未來發展宏韜大略……
說好的處對象呢?
說好的見家長呢?
小曾分明就是被傳銷了嘛?
一入紅塵深似海,回首滄桑心亦哀……小曾真是悔不該當初。
處物件,處啥物件?
可是又能怎麼辦呢?
踏進這個傳銷組織,已經5天了。
小曾的內心是崩潰的,是抗拒的……
什麼?抗拒?
掙不脫,逃不過……
小曾因為表現不好,還是遭到了傳銷頭目的暴打。
第7天
小曾接到母親大人的電話,“再不回家,就死給你看。”
小曾這下著急了。怎麼辦?怎麼辦?
終於。晚上在大家都睡著後,小曾跑進衛生間,用小鋼勺擰開防盜網的螺絲,打開一個小口,順著太陽能輸水管慢慢下滑。
小編都不忍心告訴你,傳銷組織所在是6樓。對,你沒有看錯,是6樓。
小曾在毫無防禦措施的情況下,只是順著一根很細的管子,就從6樓滑下。結果可想而知——
左距骨骨折、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左肱骨粉碎性骨折、左脛骨內踝及外前方多發骨折,已構成輕傷一級。
自己選的路,爬著也要走完
摔傷後的小曾只好爬到社區的路口。
終於在路人的幫助下報了警……
最後,傳銷組織中三名頭目,因非法拘禁他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
逃出傳銷魔爪的小曾,回想起之前的一幕幕,表示很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