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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少女意外懷孕,引產後發現孩子被護士救活,護士遭索賠百萬

奇葩案件:19歲少女去醫院做引產手術, 引產後發現孩子被護士救活了!

2013年4月, 家住內蒙古赤峰市的一名女孩倩倩(化名)發現自己懷孕了, 此時的她才剛剛19歲!

因年少無知, 一直拖到11月才在哥哥的陪同下, 去當地一家專科醫院做了引產術, 孩子都已經35周了。

不過手術整體還算順利, 辦理完出院手續, 倩倩對著一張單子看了許久, 上面寫著死嬰處理費:20元, 或許這一切可以在倩倩的內心留下深深的烙印

然而, 令當事人沒有想到的是, 她看到的都是假像。 不知什麼原因出於什麼目的, 被引產掉的孩子實際上被一名在場的護士救活了!

事情是這樣的:

原來, 在倩倩引產手術前, 產房護士梁小麗(化名)給她做過內診。 根據她自己的過往經驗, 得出一個結論:被引產的孩子是有可能被救活的。

於是, 在進產房前, 梁小麗多動了個私心, 給自己婚後多年咩有孩子的哥哥簡單打了個電話:如果你想要個孩子, 就來找我!哥哥問是男孩女孩, 小麗說還沒生下來, 不知道。 掛電話後, 進了產房。

當日中午12點, 手術結束, 倩倩產下一名男嬰, 因面色蒼白、沒有呼吸和生命反射被主治醫生認定為嬰兒已經死亡。 交由梁曉麗處理, 她把孩子裝進塑膠袋, 放在專門放醫療垃圾 的袋子裡。

後來, 小麗無意間聽到孩子有了弱弱的哭聲, 就做了搶救措施:吸痰、吸氧、剪臍帶, 然後喂了些葡萄糖, 找了別的嬰兒用過的衣服穿上, 孩子很快就睡著了。

小麗於是通知哥哥, 哥哥得知此事很高興, 表示立即跟嫂子乘車趕來。 就這樣, 他們碰面後下午四點, 護士梁曉麗把哥哥帶進產房將熟睡中的孩子抱走了, 表哥臨走時表示要給她錢, 小麗拒絕了!

然而又是如何案發的呢?倩倩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孩子被抱走兩天后, 阿魯科爾沁旗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

稱當地居民家中有一名來歷不明的嬰兒。

經公安局調查, 很快就確定了孩子的來源和生母情況。 就是這樣倩倩接到了公安局的通知初步結論, 倩倩需要配合

做DNA親子鑒定和筆錄。

事後倩倩感慨, 如果不是那位有正義感的村民報案, 自己這輩子做夢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孩子還活著!還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公開拐賣!想到這,倩倩和家人堅持要找醫院討要說法。可到醫院初步交涉,院方稱孩子是被護士抱走送人了,而非被拐走!警方這邊自從筆錄後,仍不能找到孩子的具體位置,只告訴倩倩孩子在當地一個小鎮上。

此刻,倩倩隱約感覺警方的態度較之前有明顯變化,之後再打電話都無人應答。倩倩無奈只好找衛生局和計生委,結果得到的卻是他們的互相推諉!

就這樣一直到19日上午,倩倩收到了公安局洪山分局的不予立案決定書,原因竟然是無犯罪事實!倩倩看後十分氣氛,隨即進行行政覆議,由張某接待並受理。然後張某向法制大隊長劉某彙報,劉某確認不予立案。劉某向分管領導陳某彙報,陳某提議開會討論。12月26日,經會議討論維持不予立案的決議!

投訴無果,事情出現重大轉機?

倩倩接通知後內心難以接受,決定投訴到央 《焦點訪談》。一個月後,節目製作完畢並作出報導,主持人公佈了最終調查結果和相關系列責任人的處理措施。 此事一經報導,輿論譁然!

看到節目,倩倩和家人激動的淚水不停的流。這麼長時間以來,內心的情緒終於得到了慰藉!

判決內容:

1.護士梁曉麗判拐騙兒童罪,有期2年。倩倩請求梁曉麗民事賠償費110萬元(醫療費2W、交通費律師費8W、精神撫慰金20W、撫養費教育費80W),遭法院拒絕,理由是民事損失不是因梁曉麗拐騙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賠償。

2.產科主任、醫院院長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但免除刑事處罰!

3.當地公安系統四領導構成怠忽職守罪,但免除刑事處罰!

奇葩的事情總有奇葩的結果,以上被宣判人員齊刷刷均表示不服,分別上訴。

制止2017年5月25日,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至此,整個案件得以結束!

小編對結果表示欽佩,正義的力量還是很強大的!只是希望以後這樣的事情還是少些發生,最好一件都沒有!

那都是多麼愚昧和悲哀的行為!

(聲明:本文事件真實有效,部分資料來源網路)

自己這輩子做夢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孩子還活著!還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被人公開拐賣!想到這,倩倩和家人堅持要找醫院討要說法。可到醫院初步交涉,院方稱孩子是被護士抱走送人了,而非被拐走!警方這邊自從筆錄後,仍不能找到孩子的具體位置,只告訴倩倩孩子在當地一個小鎮上。

此刻,倩倩隱約感覺警方的態度較之前有明顯變化,之後再打電話都無人應答。倩倩無奈只好找衛生局和計生委,結果得到的卻是他們的互相推諉!

就這樣一直到19日上午,倩倩收到了公安局洪山分局的不予立案決定書,原因竟然是無犯罪事實!倩倩看後十分氣氛,隨即進行行政覆議,由張某接待並受理。然後張某向法制大隊長劉某彙報,劉某確認不予立案。劉某向分管領導陳某彙報,陳某提議開會討論。12月26日,經會議討論維持不予立案的決議!

投訴無果,事情出現重大轉機?

倩倩接通知後內心難以接受,決定投訴到央 《焦點訪談》。一個月後,節目製作完畢並作出報導,主持人公佈了最終調查結果和相關系列責任人的處理措施。 此事一經報導,輿論譁然!

看到節目,倩倩和家人激動的淚水不停的流。這麼長時間以來,內心的情緒終於得到了慰藉!

判決內容:

1.護士梁曉麗判拐騙兒童罪,有期2年。倩倩請求梁曉麗民事賠償費110萬元(醫療費2W、交通費律師費8W、精神撫慰金20W、撫養費教育費80W),遭法院拒絕,理由是民事損失不是因梁曉麗拐騙犯罪行為直接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賠償。

2.產科主任、醫院院長構成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但免除刑事處罰!

3.當地公安系統四領導構成怠忽職守罪,但免除刑事處罰!

奇葩的事情總有奇葩的結果,以上被宣判人員齊刷刷均表示不服,分別上訴。

制止2017年5月25日,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至此,整個案件得以結束!

小編對結果表示欽佩,正義的力量還是很強大的!只是希望以後這樣的事情還是少些發生,最好一件都沒有!

那都是多麼愚昧和悲哀的行為!

(聲明:本文事件真實有效,部分資料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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