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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曬包的都是心機婊,那曬旅行的呢

讀書的時候很看不上買奢侈品的同學, 心想有這錢幹嘛不去旅遊。 後來發現, 真是幼稚的人才笑人幼稚, 其實這兩者根本不衝突,

他們中的大部分都是背大牌包旅行的...

雖然品牌們砸錢宣傳的各種傳說故事, 讓大家對奢侈品有那麼點瞭解, 至少年輕姑娘都認識幾個logo吧。 但跟旅行比起來, 奢侈品完全被秒殺:

出國度假髮個朋友圈大家狂點贊, 羡慕嫉妒恨啊;曬個包包, 就有點low了,

十有八九還覺得你在炫富, 這又是為什麼?

物質消費和文化消費

一般來說, 旅行的消費看起來就是比買包高級。 如果從消費的理論研究起來的話, 首先要聊的就是馬斯洛“需求階梯論”。

這個理論的大概意思是人必須滿足低級(如吃飯買包)需求,

才能談高端(如旅遊看劇)的追求。

說白了就是, 你還餓著的時候, 才不在乎什麼電影好看。 但, 這個理論對於上萬的包和幾十塊的電影票, 好像就說不通了。

而國內聶超群教授提出, 人們在進行物質消費時總體現著精神追求, 你買衣服時, 不光要穿的暖還要好看;

同樣, 在進行精神文化消費時, 也有基本的物質消費, 旅行時也要吃住等基本需求。

那麼, 這種語境下, 文化消費還一定比物質消費高端大氣上檔次嗎?當然不是!

包的文化

作為衣食住行的一部分, 買衣服包包看似是一項基本的物質消費。 獲得的也是實實在在的“物質”。

但是對於時裝奢侈品牌而言, 包的意義遠不止它能裝多少東西。 它現在社會中有著各種各樣的附加文化, 比如:

製造社交距離——我用奢侈品,你不用?抱歉,我們不是一路人。價值觀表達——我用LV你用Gucci?抱歉,我們風格不同。

其實,奢侈品的根基不僅限於這個包的材質和設計,更不是浪費,不是無用,而是人類對品質、技術、設計的極致追求。

這種極致追求必然性價比極低,因而才叫奢侈。Coco Chanel 說過:“有的人認為奢華是貧窮的反面。其實不然。奢華的反面是粗俗”。

許多人討厭奢侈品,但他們討厭的是以自己價值觀定義的奢侈品以及品牌背後的標籤和族群,並不是討厭奢侈品本身。

但如果脫離了普通人眼中對奢侈品的偏見,就與金錢一樣,時尚本無錯,錯就錯在了對奢侈品消費者的固有印象了。

穿20塊鞋開賓士和月入3k買LV的人都在用奢侈品,但開賓士就算穿20元的鞋,享受的也是賓士的生活品質,而月入3k背LV的,還不是買不起賓士嘛。

旅行的物質

關於旅行,不論是漲姿勢見世面還是單純的放鬆度假,都像是一種投資,猶如在教育上的投資一般提升自我,值得推崇。

但對於中國人而言,旅行可不只是教育意義上的投資,中國人出國旅行最重要的目的是什麼?買買買!

國家旅遊局公佈,在2015年中國遊客出境旅遊的目的中,有53.6%是以購物為主要目的,平均用於購物的費用占人均境外消費的55.8%。

尤其是在發達國家,人均旅遊購物支出已超過7000元。在倫敦希斯羅機場的旅客中,只有1%是中國人,但中國人創造了25%的免稅品銷售額。

當然,在更好的環境,更便宜的價格買買買無可厚非。但是,以購物為目的的旅行,和單純的買包包,兩種消費觀念又有多大差別。

甚至,為了買包而旅行或者不捨得正價專櫃買而找人代買,難道不是更“物質”的體現嗎?我自己很不喜歡麻煩別人幫忙代購。

因為旅行中,機票酒店昂貴的費用,扣掉在途時間,真正的享受的時間極為有限。為省下的那幾十塊,浪費了大量的時間成本和體驗成本,不值得。

所以,對於以購物為目的的旅行者而言,所謂的旅行不過是換了個城市進行物質消費,又能高級到哪裡去呢?

炫耀性消費和體驗型消費

旅行和買包的另外一個不同點在於,包是人人可見的,而旅行則是沉澱的不容易通過表面而看出的。

最近,Reddit上有篇文章叫《炫耀性消費已終結,現在是無形消費時代》,講的是美國的精英階層們已經不用奢侈品炫富了,他們有了更高級的方式。

文章中,經濟學家Veblen指出,炫耀性消費指的是被我們拿來當做個人身份地位象徵的消費品,其價值並非來自其客觀資產而是來自比人對該商品的評價。

而體驗型消費就不同了,因為它本身低調沒有那麼外露,所以也更在乎的自我感知,而不是社交需求。

那麼,在當前討論的語境下,看起來包包更像是炫耀性消費,而旅行則是體驗型消費。但實際上,這兩個概念並不是對立的。

旅行的炫耀消費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炫耀性消費就無處不在了。比起赤裸裸的logo,更多人曬那些能顯示自己品味又不被反感的物質≈生活,難道就不是炫耀了嗎?

那些好看但不好吃的餐廳,適合拍照但並沒有意義的展覽館,看似注重體驗的旅行,也變成朋友圈攝影大賽。

並且曬旅行,除了變相曬經濟資本外,還變相曬了時間資本,這真是炫耀消費的大boss級別啊!

但其實,炫耀性消費的本質都是在趕時髦。而趕時髦不僅是遵從集體意志以求自保的手段,還是謀求社會地位的標誌性行為。

當然這裡也不是全盤否定炫耀性消費,它可能會讓你的特點更好識別,節約社交成本;更是分享資訊時代的生存法則,很難有人沒有炫耀消費。

但炫耀如果成為消費的目的,但就太過被動了。畢竟,人長大了一定要知道的一件事就是:每天發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別人根本不關心。

包包的體驗消費

關於奢侈品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價格貴的就是奢侈品,有人覺得不想要得不到的就是必需品。

但不論哪種,奢侈品和必需品都是根據需求而改變的,月薪3k和年入幾千萬的人眼中的奢侈品顯然不同。

鋼鐵大王 Carnegie 有句名言:資本主義就是讓奢侈品變成必需品。這句話說的正是奢侈品的體驗感。

奢侈品的質感以及帶來社交需求其實都是一種體驗,當你真正的注重包包的體驗性時,才是奢侈品真正的主人。

但如果你的消費目的只是炫耀,就太痛苦了。有錢人買奢侈品,是優越生活之餘的點綴,錦上添花。沒錢的也硬要學人家,那只是給自己套上的枷鎖。

不管是奢侈品還是平常的物質消費,佔有欲是一種錯誤的消費動機。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如果你不注重體驗而只想佔有,但這筆消費多半是浪費。

雖然節儉是永恆的美德,但不得犧牲生活品質。 而,你與你想要成為的那種人,相差的,真的不是幾隻包,幾雙鞋。

消費的三觀和欲望

最後聊聊我們為何會在意別人的消費,以及到底該怎樣正視自己的購物欲。

消費觀

聊到消費觀和欲望時,就不得不提:三觀只可約束自己,不可綁架他人。這是討論消費觀的首要前提。所有通過消費觀來判斷人性都是淺薄的。

就拿車來說,當我在很小的時候,就覺得女生開MINI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慢慢的長大後,不那麼適合家庭用車的MINI,遭受了莫名的抹黑。

直到前段時間看到一本書,書裡講到,開MINI的不是小三,那他的大款老公一定很愛她。而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小三,老公也不是大款,但真的很愛我”。

這種言情小說慣用的語言,最後發展成為喪偶+孕育兩個月的胎兒+運營300個員工的公司+照顧年邁的父母。而她就是一個真實的MINI CLUBMAN車主。

也許有些人認為,開MINI的=年輕+有錢=富二代,開Mini=女性+沒有家庭=第三者,開MINI=個性+不穩定=不務正業。

這些刻板印象,被跨國婚姻的獨立女主,被追求0.2秒的女運動員,被堅決不陪酒的職員通通打破。

這裡安利一下這本不對外發售,但是這裡可以免費領取CLUBMAN的書。從這本書裡可以看到那些所謂自由獨特的他們的真實生活。

領取方式:在個人微信號中,找到小程式,搜索CLUBMAN雜誌,點擊填寫地址即可。

欲望和需求

關於消費觀的討論是離不開欲望的,而大部分情況下它都不是褒義詞。《善惡經濟學》中有一個有趣的觀點:

看起來,欲望不同於需求的,它像一個無底洞般吞噬著我們的金錢。但,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實力撐不起你的欲望,你除了欲望一無所有。

而欲望的好處究竟是什麼?當你的金錢無法帶給你快樂,你就會覺得上萬塊的包包和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是值得的,這就是欲望的魅力。

其實,每次談論到錢的問題,二十幾歲的我也會很困惑:

一面羡慕著環遊世界的同齡人,一面狂刷喜歡的牌子出新品了,羡慕那些看起來輕而易舉的過上理想生活的他們。

讀書的時候,期待工作後的財物自由;月薪3k的時候,期待著想買什麼就買得起的生活;直到不再月薪3k的時候,我更放縱自己的欲望。

因為我突然明白了努力的意義是什麼:

努力是為了買東西的時候,不是先看價簽,而是看喜歡不喜歡;為了去任何富麗堂皇的地方,任何奢侈品商店,沒有任何不安或者不自在吧;為了讓自己配得上任何美物美景美人。

它不是需求,它是欲望,卻異常的美好!

製造社交距離——我用奢侈品,你不用?抱歉,我們不是一路人。價值觀表達——我用LV你用Gucci?抱歉,我們風格不同。

其實,奢侈品的根基不僅限於這個包的材質和設計,更不是浪費,不是無用,而是人類對品質、技術、設計的極致追求。

這種極致追求必然性價比極低,因而才叫奢侈。Coco Chanel 說過:“有的人認為奢華是貧窮的反面。其實不然。奢華的反面是粗俗”。

許多人討厭奢侈品,但他們討厭的是以自己價值觀定義的奢侈品以及品牌背後的標籤和族群,並不是討厭奢侈品本身。

但如果脫離了普通人眼中對奢侈品的偏見,就與金錢一樣,時尚本無錯,錯就錯在了對奢侈品消費者的固有印象了。

穿20塊鞋開賓士和月入3k買LV的人都在用奢侈品,但開賓士就算穿20元的鞋,享受的也是賓士的生活品質,而月入3k背LV的,還不是買不起賓士嘛。

旅行的物質

關於旅行,不論是漲姿勢見世面還是單純的放鬆度假,都像是一種投資,猶如在教育上的投資一般提升自我,值得推崇。

但對於中國人而言,旅行可不只是教育意義上的投資,中國人出國旅行最重要的目的是什麼?買買買!

國家旅遊局公佈,在2015年中國遊客出境旅遊的目的中,有53.6%是以購物為主要目的,平均用於購物的費用占人均境外消費的55.8%。

尤其是在發達國家,人均旅遊購物支出已超過7000元。在倫敦希斯羅機場的旅客中,只有1%是中國人,但中國人創造了25%的免稅品銷售額。

當然,在更好的環境,更便宜的價格買買買無可厚非。但是,以購物為目的的旅行,和單純的買包包,兩種消費觀念又有多大差別。

甚至,為了買包而旅行或者不捨得正價專櫃買而找人代買,難道不是更“物質”的體現嗎?我自己很不喜歡麻煩別人幫忙代購。

因為旅行中,機票酒店昂貴的費用,扣掉在途時間,真正的享受的時間極為有限。為省下的那幾十塊,浪費了大量的時間成本和體驗成本,不值得。

所以,對於以購物為目的的旅行者而言,所謂的旅行不過是換了個城市進行物質消費,又能高級到哪裡去呢?

炫耀性消費和體驗型消費

旅行和買包的另外一個不同點在於,包是人人可見的,而旅行則是沉澱的不容易通過表面而看出的。

最近,Reddit上有篇文章叫《炫耀性消費已終結,現在是無形消費時代》,講的是美國的精英階層們已經不用奢侈品炫富了,他們有了更高級的方式。

文章中,經濟學家Veblen指出,炫耀性消費指的是被我們拿來當做個人身份地位象徵的消費品,其價值並非來自其客觀資產而是來自比人對該商品的評價。

而體驗型消費就不同了,因為它本身低調沒有那麼外露,所以也更在乎的自我感知,而不是社交需求。

那麼,在當前討論的語境下,看起來包包更像是炫耀性消費,而旅行則是體驗型消費。但實際上,這兩個概念並不是對立的。

旅行的炫耀消費

隨著社交媒體的發展,炫耀性消費就無處不在了。比起赤裸裸的logo,更多人曬那些能顯示自己品味又不被反感的物質≈生活,難道就不是炫耀了嗎?

那些好看但不好吃的餐廳,適合拍照但並沒有意義的展覽館,看似注重體驗的旅行,也變成朋友圈攝影大賽。

並且曬旅行,除了變相曬經濟資本外,還變相曬了時間資本,這真是炫耀消費的大boss級別啊!

但其實,炫耀性消費的本質都是在趕時髦。而趕時髦不僅是遵從集體意志以求自保的手段,還是謀求社會地位的標誌性行為。

當然這裡也不是全盤否定炫耀性消費,它可能會讓你的特點更好識別,節約社交成本;更是分享資訊時代的生存法則,很難有人沒有炫耀消費。

但炫耀如果成為消費的目的,但就太過被動了。畢竟,人長大了一定要知道的一件事就是:每天發生在自己身上99%的事,別人根本不關心。

包包的體驗消費

關於奢侈品的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觀點,有人認為價格貴的就是奢侈品,有人覺得不想要得不到的就是必需品。

但不論哪種,奢侈品和必需品都是根據需求而改變的,月薪3k和年入幾千萬的人眼中的奢侈品顯然不同。

鋼鐵大王 Carnegie 有句名言:資本主義就是讓奢侈品變成必需品。這句話說的正是奢侈品的體驗感。

奢侈品的質感以及帶來社交需求其實都是一種體驗,當你真正的注重包包的體驗性時,才是奢侈品真正的主人。

但如果你的消費目的只是炫耀,就太痛苦了。有錢人買奢侈品,是優越生活之餘的點綴,錦上添花。沒錢的也硬要學人家,那只是給自己套上的枷鎖。

不管是奢侈品還是平常的物質消費,佔有欲是一種錯誤的消費動機。生不帶來,死不帶走,如果你不注重體驗而只想佔有,但這筆消費多半是浪費。

雖然節儉是永恆的美德,但不得犧牲生活品質。 而,你與你想要成為的那種人,相差的,真的不是幾隻包,幾雙鞋。

消費的三觀和欲望

最後聊聊我們為何會在意別人的消費,以及到底該怎樣正視自己的購物欲。

消費觀

聊到消費觀和欲望時,就不得不提:三觀只可約束自己,不可綁架他人。這是討論消費觀的首要前提。所有通過消費觀來判斷人性都是淺薄的。

就拿車來說,當我在很小的時候,就覺得女生開MINI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慢慢的長大後,不那麼適合家庭用車的MINI,遭受了莫名的抹黑。

直到前段時間看到一本書,書裡講到,開MINI的不是小三,那他的大款老公一定很愛她。而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小三,老公也不是大款,但真的很愛我”。

這種言情小說慣用的語言,最後發展成為喪偶+孕育兩個月的胎兒+運營300個員工的公司+照顧年邁的父母。而她就是一個真實的MINI CLUBMAN車主。

也許有些人認為,開MINI的=年輕+有錢=富二代,開Mini=女性+沒有家庭=第三者,開MINI=個性+不穩定=不務正業。

這些刻板印象,被跨國婚姻的獨立女主,被追求0.2秒的女運動員,被堅決不陪酒的職員通通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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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方式:在個人微信號中,找到小程式,搜索CLUBMAN雜誌,點擊填寫地址即可。

欲望和需求

關於消費觀的討論是離不開欲望的,而大部分情況下它都不是褒義詞。《善惡經濟學》中有一個有趣的觀點:

看起來,欲望不同於需求的,它像一個無底洞般吞噬著我們的金錢。但,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實力撐不起你的欲望,你除了欲望一無所有。

而欲望的好處究竟是什麼?當你的金錢無法帶給你快樂,你就會覺得上萬塊的包包和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是值得的,這就是欲望的魅力。

其實,每次談論到錢的問題,二十幾歲的我也會很困惑:

一面羡慕著環遊世界的同齡人,一面狂刷喜歡的牌子出新品了,羡慕那些看起來輕而易舉的過上理想生活的他們。

讀書的時候,期待工作後的財物自由;月薪3k的時候,期待著想買什麼就買得起的生活;直到不再月薪3k的時候,我更放縱自己的欲望。

因為我突然明白了努力的意義是什麼:

努力是為了買東西的時候,不是先看價簽,而是看喜歡不喜歡;為了去任何富麗堂皇的地方,任何奢侈品商店,沒有任何不安或者不自在吧;為了讓自己配得上任何美物美景美人。

它不是需求,它是欲望,卻異常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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