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
張家港市文廣新系統正式公佈實施《文廣新系統幹部職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規定》,
全系統800多名幹部職工進行了個人重大事項報告。
此項規定的實施突出了制度設計的“細、嚴、實”,
嚴防制度執行中的“寬、松、軟”,
進一步提升了制度執行的嚴實度和威懾力,
成為文廣新系統教育、監督、警示幹部的有力舉措。
堅持制度沒有例外,
確保“全員覆蓋”。
為避免文廣新系統內幹部職工利用公權力的影響為自己“走偏門”行方便,
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告的主體由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延伸到全體幹部職工,
涵蓋身份包括了公務員、參公、事業和聘用人員,
涉及全體工作人員的“工作圈”、“生活圈”、“交際圈”。
尤其是在開辦、投資、經營和參股各類企業情況報告中,
報告範圍不僅包括本人和配偶,
更涵蓋了共同生活的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雙方父母。
嚴防“牛欄關貓”,
織密制度籠子。
為了確保制度有效管用,
在規定的可執行、可操作上下了很多“細功夫”。
一是報告內容充分體現文廣新系統行業特點。
在勞務所得情況報告表中明確了主持、演出、專業輔導、擔任專家評委等業餘勞務所得情形。
針對可能出現的幹部職工利用職權和特殊身份,
為子女、親屬開辦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相關聯的產業,
自己當“幕後老闆”的情況,
報告表對投資、參股、開辦、經營等情況報告更加細化。
二是報告形式、程式更加嚴密。
堅持集中報告與動態報告相結合的方式,
制發統一的《幹部職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
嚴格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即報事項的報告要求和時限;結合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有關規定,
從嚴執行事前、事後“雙報告”制度,
堅決制止大操大辦和奢侈浪費行為。
三是報告事項分級分類,
重點突出。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
對系統內幹部職工按照層級和崗位設置報告事項,
既瞭解掌握面上情況,
又重點突出重要廉政風險點防控。
形成制度“閉環”,
強化制度執行。
規定明確了存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不如實報告的;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組織答覆意見辦理的,
局(台)紀委調查核實後,
視情節輕重,
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辭退等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
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對疏於監督管理,
導致管轄範圍內幹部職工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局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對填報的情況進行專項核實,
按每年20%的比例進行抽查,
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瞞報。
對擬提拔任用的局管幹部,
如果不符合規定,
不列為幹部考察物件和擬任人選。
對已任職的幹部不如實報告或者未及時糾正的,
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
移送有關機關調查處理。
(許雪良 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