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張家港文廣新系統規範職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

2017年1月, 張家港市文廣新系統正式公佈實施《文廣新系統幹部職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規定》, 全系統800多名幹部職工進行了個人重大事項報告。 此項規定的實施突出了制度設計的“細、嚴、實”, 嚴防制度執行中的“寬、松、軟”, 進一步提升了制度執行的嚴實度和威懾力, 成為文廣新系統教育、監督、警示幹部的有力舉措。

堅持制度沒有例外, 確保“全員覆蓋”。 為避免文廣新系統內幹部職工利用公權力的影響為自己“走偏門”行方便, 規定將重大事項報告的主體由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延伸到全體幹部職工,

涵蓋身份包括了公務員、參公、事業和聘用人員, 涉及全體工作人員的“工作圈”、“生活圈”、“交際圈”。 尤其是在開辦、投資、經營和參股各類企業情況報告中, 報告範圍不僅包括本人和配偶, 更涵蓋了共同生活的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雙方父母。

嚴防“牛欄關貓”, 織密制度籠子。 為了確保制度有效管用, 在規定的可執行、可操作上下了很多“細功夫”。 一是報告內容充分體現文廣新系統行業特點。 在勞務所得情況報告表中明確了主持、演出、專業輔導、擔任專家評委等業餘勞務所得情形。 針對可能出現的幹部職工利用職權和特殊身份, 為子女、親屬開辦與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相關聯的產業, 自己當“幕後老闆”的情況, 報告表對投資、參股、開辦、經營等情況報告更加細化。

二是報告形式、程式更加嚴密。 堅持集中報告與動態報告相結合的方式, 制發統一的《幹部職工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 嚴格本人婚姻變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即報事項的報告要求和時限;結合辦理婚喪喜慶事宜有關規定, 從嚴執行事前、事後“雙報告”制度, 堅決制止大操大辦和奢侈浪費行為。 三是報告事項分級分類, 重點突出。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 對系統內幹部職工按照層級和崗位設置報告事項, 既瞭解掌握面上情況, 又重點突出重要廉政風險點防控。

形成制度“閉環”, 強化制度執行。 規定明確了存在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不如實報告的;隱瞞不報或者不按組織答覆意見辦理的,

局(台)紀委調查核實後, 視情節輕重, 分別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免職、辭退等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 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對疏於監督管理, 導致管轄範圍內幹部職工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局紀委和組織人事部門對填報的情況進行專項核實, 按每年20%的比例進行抽查, 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瞞報。 對擬提拔任用的局管幹部, 如果不符合規定, 不列為幹部考察物件和擬任人選。 對已任職的幹部不如實報告或者未及時糾正的, 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的, 移送有關機關調查處理。 (許雪良 王輝)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