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廳召開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現場。
紅網時刻長沙8月16日訊8月15日下午,
《實施方案》明確了專項整治工作的工作目標、清理物件、清理內容、清理要求、工作步驟和保障措施。 根據《實施方案》,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清理內容包括:涉礦類經營性活動、涉砂類經營性活動、涉漁類經營性活動、涉小水電類經營性活動、涉煙花爆竹類經營性活動、涉危險化學品類經營性活動。
會議明確, 此次專項整治工作自2017年8月15日起, 至2018年1月31日止, 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整治查處、規範總結四個階段實施。 廳機關各部門(單位)、廳直各單位要建立並落實“省廳統一領導、各單位各部門具體負責”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駐廳紀檢組全面參與專項整治, 強化監督執紀, 對相關違紀違規案件進行查處。
鐘再群強調, 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政治任務, 是省委、省紀委交辦的重要工作, 是黨風廉政建設落小落細、改進作風的具體體現,
李金指出, 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 堅持挺紀在前, 壓實各級責任, 強化監督執紀, 維護好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