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放開民辦學校收費,要謹防漲價衝動

頭條

■燕農

據《新快報》報導,新修訂的民辦教育促進法將於9月1日起實施。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組織在粵全國人大代表對廣東規範民辦教育發展開展專題調研。 相關部門表示,民辦學校收費原則上實行市場調節價,擴大民辦學校的收費自主權,收費實行市場化依然是未來的改革方向。

民辦學校的收費改革,背景是去年11月通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修訂案,規定對民辦學校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 既然允許部分民辦學校註冊登記為營利性學校,而非此前法律規定的“公益性事業”,那麼其收費標準調整就會是一種必然。

而且,擴大民辦學校的收費自主權,將有利於激發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積極性,從而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然而,這其中有兩個關鍵問題需要厘清。 一者,去年底多部門聯合出臺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規定,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 也就是說,營利性民辦教育可以包括大學、高中和幼稚園教育,但不包括義務教育階段的小學和初中。 那麼,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之後,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其收費如何體現非營利性,是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

二者,完全社會力量舉辦的民辦學校性質是明晰的,但“公辦名校辦民校”的性質卻是不明晰的,這包括公辦的基礎教育名校所辦的分支民校,也包括公立大學所興辦的“企業投資、大學管理”的中小學。

這部分民辦教育若是登記為非營利性,是沒有什麼爭議的。 然而,其收費如果實行市場調節價,就涉及到公立資源的“市場化出租”問題,而且,公辦母體學校是否可以從其民辦學校取得管理費用、辦學收益、辦學結餘等,也是極不容易厘清的。

就目前來講,基礎教育資源並不是十分充裕,這從每年幼升小、小升初報名時一些學校門前所排的長龍,就可窺一斑。 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更是學生和家長爭搶的重點。 所以,因為教育資源並不充裕,放開民辦學校收費,也就給了民辦學校漲價的可能。

尤其是,“公辦名校辦民校”集中了大量的優質教育資源。

如果實行市場調節價,不能保證現有學費標準不上調,對於普通市民家庭來說,這幾乎是不可承受之重。 普通民眾對“公辦名校辦民校”可望而不可即,其成為家庭富裕學子的選擇,也存在明顯的不公平。 因為其畢竟有著公辦的基因。

所以,放開民辦學校收費或許有很多工作要做,這既涉及到對營利性與非營利性的內涵界定,也涉及到“公辦名校辦民校”的性質厘定與關係梳理,更重要的是,市場調節的收費標準是否能夠為民眾所承受,從而平衡好不同群體間的利益關係?當然,從長遠來看,只有公立教育佈局合理且教育品質不斷提升,教育資源有較高品質的兜底保證,民辦教育收費的市場化調節才會更趨於理性。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