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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提醒」雇保姆需要注意的法律問題,你確定全部都懂麼?

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

杭州保姆縱火案

引發眾人關注

2017年6月22日, 杭州藍色錢江社區2號樓18樓發生火災, 導致女主人和三個孩子死亡。

6月22日傍晚6點20分, 上城公安發佈最新調查結果, 此次事件原因查明, 系人為放火, 事主家保姆有重大嫌疑。

類似的保姆打幼童、虐待老人或者保姆工作受傷致使雇主背負巨額賠償的事件也是時有耳聞。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二孩政策的開放

家政服務行業的需求越來越大

今天, 就讓小編來跟大家聊聊

家政服務中的法律關係

雇傭型家政服務是指雙方直接聯繫或者通過親友、他人、網站介紹的方式取得聯繫並建立的家政服務關係, 一般不會訂立正式合同。

在這種關係中雇主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建立的是一種雇傭法律關係, 此種家政服務法律關係, 往往涉及兩方主體, 即一方是接受服務主體(雇主), 另一方是提供服務主體(雇員)。

在此運行模式下, 家政服務員受到人身損害, 確定責任主體有如下三種一般情形:

第一種:

雇員在履行家政服務過程中, 雇主因過錯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 雇主為責任主體。 而且根據法律規定, 此種侵權責任, 雇主是不能以雇傭合同有約定的免責條款而主張免責。

第二種:

雇員在履行家政服務過程中, 第三人因過錯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 雇主或者第三人為責任主體。

第三種: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 雇員與雇主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事後雇主可向雇員追償。

居間型家政服務是指家政服務人員、家政服務機構、雇主三方建立起來的家政服務關係。

其中,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仍然是雇傭法律關係,家政服務人員收到傷害的情形可參照前述內容識別判斷;家政服務機構是居間人,家政服務人員、雇主是委託人,家政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雇主之間形成的是居間法律關係,屬合同法調整。

派遣型家政服務是指家政服務人員作為家政服務機構的員工從事家政服務工作,家政服務機構對其進行培訓、管理並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工資。

家政服務機構與客戶訂立家政服務合同,指派家政服務人員到客戶家進行工作,客戶向家政服務機構支付報酬。

家政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形成的是勞動合同關係,對指派家政服務人員到客戶家進行工作是一種勞務派遣行為。在此情形下,家政服務人員受到損害的責任主體,應是家政服務機構和客戶;若因家政服務人員過錯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由家政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

一定要擦亮自己的雙眼

以免引狼入室!

來源丨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

其中,家政服務人員與雇主之間仍然是雇傭法律關係,家政服務人員收到傷害的情形可參照前述內容識別判斷;家政服務機構是居間人,家政服務人員、雇主是委託人,家政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雇主之間形成的是居間法律關係,屬合同法調整。

派遣型家政服務是指家政服務人員作為家政服務機構的員工從事家政服務工作,家政服務機構對其進行培訓、管理並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工資。

家政服務機構與客戶訂立家政服務合同,指派家政服務人員到客戶家進行工作,客戶向家政服務機構支付報酬。

家政服務機構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形成的是勞動合同關係,對指派家政服務人員到客戶家進行工作是一種勞務派遣行為。在此情形下,家政服務人員受到損害的責任主體,應是家政服務機構和客戶;若因家政服務人員過錯導致他人損害的,應由家政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

一定要擦亮自己的雙眼

以免引狼入室!

來源丨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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