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犬進北京地鐵。 圖據網路
地鐵裡能吃東西嗎?折疊自行車能帶進地鐵嗎?這些爭議許久的問題, 即將塵埃落定。 3月27日, 《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根據安排, 四川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將對《條例》進行表決。
據悉, 《條例》已於去年底經成都市人大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對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建設, 地下空間使用, 通行設施的設置, 特殊乘客的乘坐要求, 禁帶物設定等有了確切的法律規定。
《條例》主要針對成都市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公共客運系統,
根據《條例》規定的法律責任, 違反禁止“在車廂進食”的要求, 運營單位有權責令乘客改正, 拒不改正則可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同樣的, 違反規定攜帶禁止物品的, 運營單位有權拒絕其乘車, 已經乘車的則責令其下車, 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需要說明的, 將折疊自行車妥善封裝後作為“行李”, 只要符合攜帶行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