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學者撰文批評秦始皇及秦國不讓經商。 他們引用《史記•商君列傳》的文字“事末利及怠而貧者, 舉以為收孥。 ”他們說:你看, 經商的人都要被抓起來做奴隸, 這多殘暴無道啊!
由於我們曾經幹過把經商之人視為投機倒把抓起來關進監獄的荒唐事情, 招人痛恨, 所以給秦始皇及秦國戴上不讓經商的帽子, 秦始皇也就自然令人痛恨了, 秦國也就自然暴虐了。
秦始皇及秦國政府真的不讓經商嗎?否!事實恰恰相反, 秦始皇不但讓經商, 對優秀的商人還大家獎勵, 這方面的證據是很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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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罵秦始皇者的主要證據“事末利及怠而貧者, 舉以為收孥”, 這是一個典型的斷章取義的無道做法。 很多批評秦始皇的學者經常這樣做。 這方面的例子我在書中、博文中已經列舉了很多了, 在此不贅。
這句話的原意是, 經商和懶惰導致貧困者, 收為官奴。 你經商失敗了, 出房子賣地沒法生活了, 怎麼辦?看著你在西北的寒風中凍餓而死?或者免費管你吃住把你養成懶漢?秦國的做法是收為官奴, 讓你有飯吃有地方住, 但是你得為官府幹活不能白吃白住。 這不對嗎?如果按照《秦律》罪犯服役也有工錢來看, 官奴通過在官府勞動, 可能還有一些微薄的收入, 這不好嗎?官奴並非永無出頭之日, 從軍立功便可以贖身甚至加官進爵。
本來是合理的做法甚至是善舉, 經學者們斷章取義再胡亂發揮, 變成了一樁惡行了。 嗚呼哀哉!
那麼, 秦始皇及秦國政府讓經商的證據有嗎?有的。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對秦國經商描述道:秦國先祖至秦穆公, 由於據雍、隴、蜀的交通要道, 貨物往來商賈如雲。 秦獻公遷都櫟邑, 北抵戎翟, 東通三晉, 所以秦國有很多大商人。 秦孝公和秦昭王建都咸陽, 四方輻射, 地少人多, 因此百姓很多都經商。 巴蜀的丹砂銅鐵竹木之器, 戎翟的牲畜等, 都在這裡交易, 人民因而富足。
然後司馬遷總結道:關中的土地只占天下三分之一, 人民不足三分之一, 財富竟達天下十分之六(故關中之地於天下三分之一, 而人眾不過什三, 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由此可見, 秦國的商業一直都很發達, 即使是商鞅變法之後, 商業也沒有被抑制。
以上是概述, 我們再看具體實例。
趙國有個家族名曰卓氏, 秦始皇滅趙後, 卓氏夫妻二人推著小車被遷往他鄉。 他們聽說汶山這個地方易於經商, 就要求把他們遷到那裡去。 到了汶山之後, 夫妻二人打鐵做買賣, “富至家僮千人”。
魏國有個家族曰孔氏, 魏國滅亡孔氏被遷到南陽。 孔氏在那裡“因通商賈之利”和金屬鑄造, 富甲一方。 其富貴顯赫至“規陂池, 連車騎, 游諸侯”。
由此可見,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
那麼, 秦始皇對百姓經商致富是個什麼態度呢?是要打擊還沒來得及, 還是允許甚至鼓勵呢?答案是允許並鼓勵。
烏氏縣有個名叫倮的人, 倒賣牲畜賺錢後, 買進珍奇完好獻給戎王, 再從戎王那裡得到十倍的牲畜販回內地。 如此買賣, 以致巨富。 秦始皇知道後, 賜予倮封君一樣的待遇, 讓他與大臣一起登殿朝拜議事。
如此豐富的材料證明, 秦國乃至秦始皇對商業是允許並鼓勵的。 那些學者們怎麼啦?是治學不謹沒有讀到這些材料, 還是視而不見故意顛倒是非?人心啊, 良心啊, 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