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中華民族發展進步的艱辛探索;法治, 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法治建設, 是中國歷史上一次國家治理的深刻變革。 全民守法, 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要帶頭依法辦事, 帶頭遵守法律, 始終對憲法法律懷有敬畏之心, 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 ”
這是大型專題片《法治中國》第六集“全民守法”中的一段解說詞, 強調了法治對於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意義。 “全民守法”是我國法治建設的目標, 怎樣才能實現人們的生產、生活都嚴格按照法治的軌道運行,
“上樑不正下樑歪”, 很多時候, 一些領導幹部其實深諳“法治”, 但在操作中卻帶頭違紀違法, 犯下不可饒恕的大罪。 他們一旦東窗事發, 在接受組織調查時, 還大言不慚地說自己“不懂法”。 早在2014年, 中央組織部幹部監督局曾在一篇分析違法犯罪的多名原領導幹部反省材料的報告中透露, 81.4%的人認為自己犯罪與不懂法有關。 這其中, 真正“不懂法”者是有, 但真的有這樣高的比例嗎?恐怕,
“只准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作為領導幹部, 如果只是把“法治”建設一味強加給普通百姓, 而自己卻帶頭知法犯法, 那理論該是多麼蒼白?因此說, 全民守法, 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的作用應該首先得到發揮。 “村看村, 戶看戶, 群眾看幹部”, 一個能夠奉公守法的幹部集體, 其治下的群眾就很容易自覺踐行“法治”。 這種幹部對群眾的影響是無聲的, 潛移默化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 全面推進法治建設掀起了熱潮, 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法治中國”正在共產黨人的手中形成。 領導幹部, 作為在民眾中的影響和作用舉足輕重的“關鍵少數”,
今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 國家機關首次被明確為法治宣傳教育的責任主體。 “誰執法誰普法”作為普法的“中國策”, 給我們的廣大執法者加了一道“緊箍咒”。 這就要求, “執法者”不但要透徹知曉法律, 更要帶頭遵守法律。 只有“關鍵少數”本身過得硬了, 才有底氣在群眾中去“普法”。
文/何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