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後旗執法局副局長潘雄繞道公款旅遊問題。 2016年3月26日, 潘雄在江蘇省揚州市參加完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舉辦的“城市建設中依法行政疑難問題解析專題培訓班”之後, 於3月27日至3月29日前往上海、南京進行遊覽。 返回單位後, 潘雄核銷外出培訓費時將在南京和上海期間產生的費用一併報銷。 2017年6月16日, 潘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並追繳其違規報銷費用上繳國庫。
2、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幹召廟鎮經管站站長王向東公款吃喝問題。 2012年至2014年,
3、巴彥淖爾市磴口縣隆盛合鎮原司法所所長郭永強違反公車使用問題。 郭永強於2017年6月7日淩晨4點46分至上午9點30分, 隨意將其所駕駛的警車停放在其居住的社區附近幼稚園門前。 2017年6月15日, 郭永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交通局局長門金義違規借用下屬車輛問題。 在門金義任交通局局長之前, 該單位就長期借用下屬單位公路段兩輛轎車。 門金義任局長後, 仍然一直借用, 沒有及時糾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