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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內蒙古: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後旗執法局副局長潘雄繞道公款旅遊問題。 2016年3月26日, 潘雄在江蘇省揚州市參加完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舉辦的“城市建設中依法行政疑難問題解析專題培訓班”之後, 於3月27日至3月29日前往上海、南京進行遊覽。 返回單位後, 潘雄核銷外出培訓費時將在南京和上海期間產生的費用一併報銷。 2017年6月16日, 潘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並追繳其違規報銷費用上繳國庫。

 2、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幹召廟鎮經管站站長王向東公款吃喝問題。 2012年至2014年,

王向東在擔任幹召廟經管站站長期間, 借各村會計到鎮經管站參加會計例會之際, 私下與參會的27名村會計商討, 以分攤的形式多次組織各村會計以開會名義聚餐, 共計開支餐費147150元。 2017年5月19日, 王向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巴彥淖爾市磴口縣隆盛合鎮原司法所所長郭永強違反公車使用問題。 郭永強於2017年6月7日淩晨4點46分至上午9點30分, 隨意將其所駕駛的警車停放在其居住的社區附近幼稚園門前。 2017年6月15日, 郭永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交通局局長門金義違規借用下屬車輛問題。 在門金義任交通局局長之前, 該單位就長期借用下屬單位公路段兩輛轎車。 門金義任局長後, 仍然一直借用, 沒有及時糾正錯誤,

2017年6月14日, 門金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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