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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聯合部署實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

近日, 公安部、中央文明辦、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聯合印發《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畫(2017—2020)》, 在全國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畫”, 通過實施依法治理提升工程、交通組織提升工程、交通建設優化工程、交通結構優化工程、交通文明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 推動實現文明守法意識全面提升、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順暢、道路交通出行更加安全、綠色交通體系不斷完善、道路承載能力明顯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持續增加等“六大目標”, 努力為建設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創造有序、暢通、安全、綠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城市交通秩序是關係城市形象、影響交通暢通的重要因素。 為淨化道路通行秩序, 《行動計畫》要求各地堅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 通過地方立法解決電動自行車、低速電動車管理等難題, 及早研究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網路預約計程車、分時租賃汽車、自動駕駛等新業態。 健全城市綜合執法體系, 保持城市交通秩序常態嚴管態勢, 持續開展常態化交通違法整治, 嚴治闖紅燈、套牌假牌、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嚴查違法停車、違法變道、不禮讓斑馬線以及非機動車逆行、行人闖紅燈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嚴管電動自行車、低速電動車、工程運輸車通行秩序。

精細科學的交通組織是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的有效途徑。 《行動計畫》指出, 各地要科學優化城市核心區及重點區域、擁堵點段的交通組織, 根據交通流量變化規律和道路條件, 綜合採取單向交通、可變車道、潮汐車道、合乘車道等措施, 緩解早晚高峰主幹路及重要點段的交通擁堵。 完善路口交通渠化設計, 優化交通信號控制技術, 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 持續推進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配時智慧化和交通標誌標線標準化工作, 提高道路交通信號設施的規範化和精細化水準。 加快推進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統建設, 積極運用大資料、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資訊技術, 實現道路狀況自動感知、交通態勢自動研判、信號控制自動調整、交通違法行為自動監測、路況資訊自動發佈。

科學的交通規劃、合理的路網結構、充足的停車資源是交通擁堵的治本之策。 《行動計畫》強調, 各地要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配套編制交通專項規劃, 建立評估回饋和跟蹤監督機制。 推動優化城市路網結構, 完善快速路、主幹路、次乾路和支路級配, 打通“斷頭路”, 提高城市路網通達性。 落實“窄馬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佈局理念, 加大次乾路、支路、街坊路的建設、改造力度。 加強停車供給需求管理, 推進停車設施建設, 形成以配建停車為主體、路外公共停車為輔助、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設施供給結構。 大力發展地下停車場和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 鼓勵開放單位內部停車場,

推廣分時停車、錯時停車、分類停車以及差異化的停車收費等措施, 提高停車設施周轉利用率。

公共交通、慢行交通、綠色交通是緩解交通擁堵的重要舉措, 也是城市交通的發展方向。 《行動計畫》指出, 各地要落實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政策, 落實公共交通系統用地和資金保障, 加大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規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建設力度。 優化公交線網、網站佈局, 加強與交通樞紐、停車場的銜接, 促進便捷換乘。 提高公交發車頻次, 延長運營時間, 提高服務品質。 推廣定制客運、社區公交等多元化運輸服務形式, 滿足不同群體的出行需求。 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安全順暢通行, 加強城市人行道、非機動車道系統規劃和建設,

完善配套交通管理設施, 切實保障通行空間連續性和舒適性。 科學設置行人過街設施, 推廣設置安全島、行人駐足區等二次過街安全設施和行人過街信號燈, 確保行人過街安全。

廣大交通參與者的素質決定了城市交通的文明。 《行動計畫》強調, 各地要廣泛開展文明交通宣傳, 充分利用現代傳播新媒介, 廣泛傳播自律、包容、文明、禮讓的現代文明交通理念。 開展“交通違法隨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體行動。 開展“全國交通安全日”、“公交出行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和文明交通進駕校“五個一”專題活動。 加快交通出行領域信用記錄建設, 推動信用資訊共用和應用, 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將文明交通信用與職業准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評先等掛鉤,對交通失信行為人實施相應懲戒。

據瞭解,2000年以來,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4.9億人增加到7.5億人,城市建成區面積從2.2萬平方公里增加到5.2萬平方公里,大城市平均出行距離從2公里增加到6公里,全國私人小汽車從300萬輛增加到1.7億輛。50個城市的汽車保有量超過100萬輛,23個城市的汽車超過200萬輛,其中北京、成都、重慶、上海、蘇州、深圳6個城市的汽車超過300萬輛,北京的汽車達到556.5萬輛,相當於2000年全國私人小汽車的近2倍,許多城市交通擁堵日趨嚴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面臨嚴峻的挑戰。公安部、中央文明辦、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問題為導向,根據城市交通管理新形勢、新發展、新情況,提出了為期三年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畫”。

將文明交通信用與職業准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評先等掛鉤,對交通失信行為人實施相應懲戒。

據瞭解,2000年以來,我國城鎮常住人口從4.9億人增加到7.5億人,城市建成區面積從2.2萬平方公里增加到5.2萬平方公里,大城市平均出行距離從2公里增加到6公里,全國私人小汽車從300萬輛增加到1.7億輛。50個城市的汽車保有量超過100萬輛,23個城市的汽車超過200萬輛,其中北京、成都、重慶、上海、蘇州、深圳6個城市的汽車超過300萬輛,北京的汽車達到556.5萬輛,相當於2000年全國私人小汽車的近2倍,許多城市交通擁堵日趨嚴重,城市交通管理工作面臨嚴峻的挑戰。公安部、中央文明辦、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以問題為導向,根據城市交通管理新形勢、新發展、新情況,提出了為期三年的“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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