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8月26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
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2013年處理台前“立法院長”王金平與“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
卸任後被臺北地檢署依教唆洩密等罪名起訴,
臺北地院昨天宣判,
法官認定馬英九是就行政、“立法”聯合侵害司法獨立性的“憲政”空前危機,
行使臺灣地區領導人職權,
判決無罪,
對此,
臺北地檢署發表四點聲明,
將提起上訴。
法官認定,
馬英九向江、羅兩人轉述的不止是關說案,
另提及“特偵組將開記者會”、“檢察總長沒有提到是否結案”等,
確有洩密行為,
但“若主張依憲法行使許可權爭議處理權,
就是依法行為,
可阻卻違法”,
依法令之行為,
不罰。
馬英九隨即透過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
感謝臺北地院的判決結果,
他對此結果也非常欣慰。
馬英九指出,
這次的判決,
不只是攸關他個人的權益,
希望未來卸任的臺灣地區領導人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
在任內能安心依法治台。
他說,
希望台島的未來,
都建立在公正、廉潔、合作、信任等正向的價值上。
判決指出,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報告王、柯關說案,
馬認為確實有檢察官受到行政、“立法”權不當干預,
並預見關說案層級高達“立法院長”、在野黨“立院”黨團總召、“法務部長”、“檢察長”,
且聯合侵害司法獨立,
除傷害司法威信,
另讓“立法”、行政兩院捲入政治漩渦。
馬作為臺地區領導人,
在幕僚陪同下與江宜樺會商,
選擇以不公開方式討論,
僅口頭摘要轉述,
未將專案報告紙本發放、閱覽,
法官認為讓“損害最小”、“合於比例原則”。
北檢由六位檢察官聯手調查後起訴指控,
2013年8月31日晚間,
馬英九接收黃世銘有關特偵組查辦關說案的“專案報告”後,
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偵查中機密,
另教唆黃九月四日向江洩密,
涉洩密、違反個資法、通保法三罪,
臺北地院分案由法官唐玥審理。
馬英九辯稱,
臺灣地區領導人有專屬行政特權,
沒有違法,
質疑檢察官羅織罪名、先射箭後畫靶;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有更好方式處理關說案,
不必急於洩密;法官共開六次庭,
每次柯建銘均率律師團出庭陳述。
柯建銘另外自訴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入官邸第二次洩密,
並自訴馬在國民黨考紀會指他關說司法案件,
今年3月28日判馬英九無罪,
柯上訴,
高院審理中。
柯前天還對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500多萬元新臺幣並登四大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