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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計程車和公車駕駛員的一封信

深入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 積極創建和諧文明交通環境

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致計程車和公車駕駛員的一封信

尊敬的駕駛員朋友們:

您好!“路暢車通, 人車和諧”是城市文明交通的一個重要標誌, 交通文明更是城市文明的視窗。 計程車、公車駕駛員不僅是創建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的重要力量, 同時也是城市文明的形象代言人。 在此, 呼籲計程車、公車駕駛員朋友們:樹立良好的禮讓意識, 爭做“禮讓斑馬線, 文明我先行”的踐行者和表率者。 在途徑斑馬線時做到三個必須:

一是必須提前減速, 做好讓行準備;

二是當有行人通過斑馬線時, 必須停車讓行;

三是當無行人通過斑馬線時, 必須低速通過, 讓斑馬線真正成為安全的生命線。

禮讓是一種修養, 是一種境界, 是一種傳承, 是一種美德, 是一種必須。 禮讓斑馬線, 可以讓出一份文明、讓出一份和諧、讓出一份暢通、讓出一份安全、讓出一份幸福。

文明行車, 從禮讓斑馬線開始, 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 人人講文明禮儀, 處處顯文明風采, 從我做起, 從現在做起, 在禮讓斑馬線行動中做標兵, 在創建文明交通中做表率, 為構建實力許昌、活力許昌、魅力許昌貢獻力量!

許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17年8月16日

讓我們豎起“大拇指”, 為文明禮讓 點“贊”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徑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行徑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

遇行人橫過道路, 應當避讓。

禮讓斑馬線 踐行價值觀

如何正確行駛通過斑馬線

1、無信號燈控制的路段“斑馬線”

行 人:人行橫道或人行過街設施是行人過街的通行通道, 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安全通行空間。 因此, 行人橫過道路時, 應走人行橫道, 並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通過。

機動車:在任何時候經過路口或路段的人行橫道時, 都應該減速行駛, 即使人行橫道上沒有行人在通行。

當人行橫道上有行人通行時,機動車需要根據行人的通行狀態來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當機動車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橫道上通行,1、2車道的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權發生衝突,機動車應停車讓行,如下圖所示。

情形二:行人已經離開“衝突區”

如果行人已經通過與機動車通行權的衝突區域,如下圖所示,從交通安全的角度來說,1、2車道機動車的通行對行人沒有妨礙,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機動車可以通過人行橫道;而3、4車道的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2、有信號燈控制的路段“斑馬線”

行 人:橫過道路時,應走人行橫道,並按照人行橫道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行人可通行;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紅燈亮時,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應加速通過,未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不應再進入。

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並且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當機動車信號燈綠燈亮,如果遇人行橫道上有行人未通過道路時,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機動車和行人都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情形一:機動車右轉時

當路口未設置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3、6車道的右轉機動車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如果路口設置有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還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情形二:機動車左轉時

當左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綠燈亮,1車道左轉機動車遇相交方向的人行橫道上有行人通行時,應停車讓行,如下圖所示。

情形三:行人未完全通過“斑馬線”時

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紅燈亮時,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應加速通過,未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不應再進入。

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行 人:通過路口時應走人行橫道,並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通行。

機動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注意瞭望,減速行駛;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停車讓行。需要停車讓行的情形與無信號燈控制的路段相同。

開文明車 走文明路 做文明人

編輯:劉強

當人行橫道上有行人通行時,機動車需要根據行人的通行狀態來判定是否可以通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情形一: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當機動車遇到行人正在人行橫道上通行,1、2車道的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權發生衝突,機動車應停車讓行,如下圖所示。

情形二:行人已經離開“衝突區”

如果行人已經通過與機動車通行權的衝突區域,如下圖所示,從交通安全的角度來說,1、2車道機動車的通行對行人沒有妨礙,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機動車可以通過人行橫道;而3、4車道的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2、有信號燈控制的路段“斑馬線”

行 人:橫過道路時,應走人行橫道,並按照人行橫道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綠燈亮時,行人可通行;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紅燈亮時,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應加速通過,未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不應再進入。

機動車:應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並且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當機動車信號燈綠燈亮,如果遇人行橫道上有行人未通過道路時,機動車應停車讓行。

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機動車和行人都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情形一:機動車右轉時

當路口未設置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3、6車道的右轉機動車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如果路口設置有右轉方向指示信號燈,還應按照信號燈的指示通行。

情形二:機動車左轉時

當左轉方向指示信號燈綠燈亮,1車道左轉機動車遇相交方向的人行橫道上有行人通行時,應停車讓行,如下圖所示。

情形三:行人未完全通過“斑馬線”時

當人行橫道信號燈紅燈亮時,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應加速通過,未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不應再進入。

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

行 人:通過路口時應走人行橫道,並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通行。

機動車: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注意瞭望,減速行駛;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停車讓行。需要停車讓行的情形與無信號燈控制的路段相同。

開文明車 走文明路 做文明人

編輯: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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