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省直事業單位考試公告尚未公佈, 根據往年考試時間安排, 2017年河北省直事業單位考試公告預計4月底或者5月初發佈, 考試時間在5月份。 報考條件參照2016年河北省直事業單位招考條件, 一般變化不大。
招聘物件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間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後出生)。 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此處時間參考為2016年公告)
3.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招聘崗位資訊表》(附件1、附件2)要求確定。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 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 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 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 計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6年5月3日算起, 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學生不在招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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