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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通報」我市高新區線民揚言實施爆炸被依法行政拘留十天

石家莊網警接線民舉報, 2017年8月17日, 有線民在QQ群揚言“炸藥已做好有時間就炸大隊, 給村北的人打抱不平”。 對此舉報資訊警方高度重視, 為剷除隱患, 制止犯罪, 立即部署警力全力展開調查。

經核查, 發佈此言論的線民為郭某某(我市高新區人, 男, 29歲), 民警隨即將郭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經訊問, 違法嫌疑人郭某某對在QQ群中散佈實施爆炸等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並辯稱當時喝酒喝多了, 再加上看到群裡好多人對拆遷不滿, 就吹吹牛, 說要做炸彈炸村大隊, 並稱自己壓根就沒有炸藥, 也沒有做炸藥。

經民警進一步調查, 線民所述基本屬實, 確認沒有預謀實施爆炸犯罪的行為事實。 但郭某的言行已經嚴重違法, 其所發言的QQ群成員將近500人, 在一定範圍內極易引起社會恐慌和產生惡劣影響, 涉嫌擾亂公共秩序。 經民警的批評教育, 郭某某認識到了自己散佈違法言論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和社會危害, 保證今後不再散佈此類過激言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三)款之規定, 郭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 目前, 高新區警方已經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網警提醒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名線民都應該依法規範自己的網路言行。

千萬不要因為網路社會的虛擬性就口無遮攔, 目無法紀, 以身試法者必將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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