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網警接線民舉報, 2017年8月17日, 有線民在QQ群揚言“炸藥已做好有時間就炸大隊, 給村北的人打抱不平”。 對此舉報資訊警方高度重視, 為剷除隱患, 制止犯罪, 立即部署警力全力展開調查。
經核查, 發佈此言論的線民為郭某某(我市高新區人, 男, 29歲), 民警隨即將郭某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 經訊問, 違法嫌疑人郭某某對在QQ群中散佈實施爆炸等言論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並辯稱當時喝酒喝多了, 再加上看到群裡好多人對拆遷不滿, 就吹吹牛, 說要做炸彈炸村大隊, 並稱自己壓根就沒有炸藥, 也沒有做炸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三)款之規定, 郭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 目前, 高新區警方已經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網警提醒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每一名線民都應該依法規範自己的網路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