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5歲, 已經不小了, 和我同齡的都已經結婚生孩子了, 我之前忙於事業還不怎麼著急, 可是爸媽替我著急, 一直安排人給我相親。
爸媽給我安排的人我幾乎都會去, 可是一個兩個都不合我的意, 後來爸媽又給我介紹了一個, 就是我現在的老公, 我對老公的第一感覺很不錯, 一米八多的個子, 笑起來很陽光, 嘴特別甜, 所以我和我爸媽都特別喜歡。
我倆相處了三個月後, 確定了戀愛關係, 後來家裡催的緊在我們確定戀愛關係沒多久, 就開始商量結婚的事情。 我們兩家關係一直都不錯, 只不過在商量彩禮的時候鬧了分歧。 我們這邊一般陪嫁都是15萬起步, 我爸媽不想輸給別人就開口要了17萬的禮金。 他爸媽嫌要的有點多, 但是他們家條件不錯最後經過商量同意了給我們17萬的禮金。
其實我爸媽要這麼多就不是怕別人看不起我們, 婆家給這麼多的禮金看上去很風光,
結婚後, 我在收拾東西, 爸媽給我的存摺不小心掉了出來,
我看到他那個樣子直接把存摺要過來說到“你要花錢, 你自己掙去, 實在沒錢問你爸媽要去, 這是我爸媽的錢, 誰都不可以動!”
老公看到我這個模樣當場就發火了說到:“你家的錢不就是我家的錢?你給我裝什麼呢?你結婚的時候我家少給你錢了還是怎麼樣?”我倆在交談之中吵了起來, 到最後他動手打了我, 然後把存摺搶跑了。
這樣的日子我還能過嗎?明明就是我家的錢, 你卻動手搶走還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