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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 在虎撲、在知乎、在微信圈、貼吧以及頭條等各大社交平臺上, 看到了這篇文章——《寫給汶川地震中死去的女友:親愛的, 對不起,
我想, 或許董先生是癡情的, 或許他也是幸運的。
癡情的是, 文章中他的所作所為, 無論是跟其他女人吃飯還是逛街, 無論是約會還是買衣服, 處處都可以從他身上或者從別人的身上看到他已逝女友的身影, 很多人都覺得, 這一定是個很癡情的男人吧。
幸運的是, 在他即將步入不惑之年, 遇到了可以讓他舉案齊眉的另一個人,
無論董先生是真的癡情與否?還是幸運與否?我都會為他祝福, 不僅對他, 即使是陌生人, 我也為他祝福, 幸福的閃電告訴我的, 我也一定會告訴每一個人。
但是, 在這裡, 我想轉述的是另一個, 所有人都不能夠忽視的事實:
愛情不應該成為被人消遣的工具, 尤其是躺在百合棺木裡的愛情。
按照文章裡所說的, 這是應董先生請求而作, 發到公眾號上的, 名曰悼念故人, 重新開始新的人生。
然而, 逝去的愛情就應該安安靜靜地躺在百合的棺木裡, 這是對愛情最起碼的尊重, 也是對逝者最基本的尊重, 九寨溝的熱度不應該成為悼念愛情的理由, 更不應該為愛情埋單。
我不懂不惑之年之中到底何為“不惑”?
按照網上的解釋來說:
不惑, 即遇事能明辨不疑, 處世通達。
文章之中, 三十而立的年紀, 董先生開始相親,
然而, 下文馬上說到的是“走腎不走心”, 我一直相信馬克思的基本原理之一, 量變是質變的前提, 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沒有所謂“無緣無故的愛, 也無所謂無緣無故的恨”, 如果愛情是忠貞的, 走腎的事, 大抵就不會發生了吧, 也不至於身邊的人無緣無故地給他強加“莫須有”的罪名。
所謂的忠貞管不住自己的身體, 到底只是打著愛情的幌子招搖撞市罷了。
無論對人還是對事, 尤其是對於感情, 我相信沒有人一開始就是花花公子, 或者水性楊花。 古人雲:人之初, 性本善, 這一哲理我想很多人, 大抵都能夠有清晰的銘記, 善的最基本定義, 就是與人為善, 何為與人為善?
最起碼的與人為善, 是要從心尊重每一個報以你尊重的人。
如果走腎僅僅只是一場買賣, 或者一場遊戲, 那麼就不要打著愛情的旗號, 大張旗鼓去相親, 然後向全世界宣告:你是如何地愛你已逝的女友。
並非說,董先生一輩子不能對外提及他的過去,不能觸景生情,這種情感宣洩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事情,但是我想說的是:
在你所謂的一個人的情感療養期,固然新歡是一劑止傷的良藥,然而過度的走腎,實則卻已淪落為讓人沉淪的海洛因,對於那些相親的物件,也是一種基本的不尊重,沒有一個人應該成為另一個人愛情的犧牲品,更沒有義務成為另一個人愛情的陪襯。
或許有人會說,像周瑜打黃蓋一樣,他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人家之間只是純粹的成人遊戲。
若是如此,當是我的謬誤。
但是,文章之中,所行之事,卻更多的是高舉著愛情的旗號,消費著愛情,看不到對己對人對愛情最基本的尊重。
沒有尊重的愛情,這是我們需要的感動嗎?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吧,或許又有人說了,我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的聖人,“莫須有”之罪,那我不認不行,我只是想傳遞給大家一個觀點,只是一個端正的信念:
愛情不應該成為一種消遣,對人要報之以尊重,對待感情更應滿懷教徒般的忠貞。
文章之中,所體現的更多的只是一種變了味道的自私的愛情,看得出他對已逝女友的癡情,但是卻看不到對於愛情最基本的尊重。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是作者本身的妙筆生花,還是確有其事,無論如何,我都為文章中的董先生祝福,為每一個陌生人祝福,他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每個人也有自己說話的自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我不祈求每個人都贊同我的觀點,但每個人都有捍衛自己說話的權利。
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也相信著浪子回頭金不換,正如文章最後董先生所言的那樣:我不會再把她當作你,而是真正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愛情已經成為過去式,如果這段過去式已經成為一段永遠的祭奠,請讓祭奠的方式遠離消遣,或者安安靜靜地躺在百合的棺木裡,讓時間去將它深深銘記。
這就是我的觀點,對愛情的信念,僅此而已。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願天下有情人都能夠終成眷屬;
願所有的愛情,都能夠趟過時間無涯的荒野,在歲月的長河裡靜安。
文字為遲到先生不早退原創,文中圖片來自網路。
遲到先生不早退,文藝、勵志、惜時、牧心、尚善,堅持原創,寫最溫暖的文字,帶給每個人不一樣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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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尊重的愛情,該走心還是走腎 (單選) 0人 0% 走心 0人 0% 走腎 投票
然後向全世界宣告:你是如何地愛你已逝的女友。並非說,董先生一輩子不能對外提及他的過去,不能觸景生情,這種情感宣洩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事情,但是我想說的是:
在你所謂的一個人的情感療養期,固然新歡是一劑止傷的良藥,然而過度的走腎,實則卻已淪落為讓人沉淪的海洛因,對於那些相親的物件,也是一種基本的不尊重,沒有一個人應該成為另一個人愛情的犧牲品,更沒有義務成為另一個人愛情的陪襯。
或許有人會說,像周瑜打黃蓋一樣,他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人家之間只是純粹的成人遊戲。
若是如此,當是我的謬誤。
但是,文章之中,所行之事,卻更多的是高舉著愛情的旗號,消費著愛情,看不到對己對人對愛情最基本的尊重。
沒有尊重的愛情,這是我們需要的感動嗎?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吧,或許又有人說了,我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的聖人,“莫須有”之罪,那我不認不行,我只是想傳遞給大家一個觀點,只是一個端正的信念:
愛情不應該成為一種消遣,對人要報之以尊重,對待感情更應滿懷教徒般的忠貞。
文章之中,所體現的更多的只是一種變了味道的自私的愛情,看得出他對已逝女友的癡情,但是卻看不到對於愛情最基本的尊重。
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是作者本身的妙筆生花,還是確有其事,無論如何,我都為文章中的董先生祝福,為每一個陌生人祝福,他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每個人也有自己說話的自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我不祈求每個人都贊同我的觀點,但每個人都有捍衛自己說話的權利。
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也相信著浪子回頭金不換,正如文章最後董先生所言的那樣:我不會再把她當作你,而是真正開始新的生活。
如果愛情已經成為過去式,如果這段過去式已經成為一段永遠的祭奠,請讓祭奠的方式遠離消遣,或者安安靜靜地躺在百合的棺木裡,讓時間去將它深深銘記。
這就是我的觀點,對愛情的信念,僅此而已。
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
願天下有情人都能夠終成眷屬;
願所有的愛情,都能夠趟過時間無涯的荒野,在歲月的長河裡靜安。
文字為遲到先生不早退原創,文中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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