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茌平縣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公告》規定, 應聘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 經面試合格(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後未進入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可以應聘聘用制教師。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0日-2017年8月21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8:00
報名地點:茌平縣人才交流中心
請各位應聘人員按照《2017年茌平縣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公告》和本通知要求, 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報名材料, 進行現場報名, 逾期未報名或不能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
茌平縣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8月19日
一、招聘範圍和條件
應聘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 經面試合格(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後未進入考察體檢範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三、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持《2017年茌平縣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2017年茌平縣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准考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招聘錄取原則
1、同一崗位的招聘人數根據應聘合格人數相應調整。
2、所選崗位應與應聘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報考崗位一致。
3、同一崗位按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考試總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 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由高分到低分統一排列名次, 按照招聘崗位要求依次自主選擇具體單位。
五、考察體檢
同《2017年茌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
六、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單位確定後, 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 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 不予聘用。 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 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同時與受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參照在編教師, 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試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