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士稱, 3月5日淩晨三點多, 在二十一世紀公寓樓下大排檔與兩個朋友吃飯。 隔壁大排檔一名叫小超的男子拉她過去喝啤酒, 並要介紹同桌的人給她認識。 同桌的一名男子想跟她喝白酒, 被她拒絕, 該男子罵了她, 並用白酒瓶砸中她的頭部。 “當時頭劇烈疼痛, 暈倒了地上, 等我有意識醒來的時候, 頭上臉上往下滴血, 衣服上地上也好多血, 才知道自己被酒瓶劃毀了容。 ”
鄭州市公安局昨日通報此事稱,
鄭州市公安局還稱, 警方對受害人希望案件早點偵破, 維護自己切身權益的心情表示理解, 但對其隨意質疑辦案程式, 利用網路輿論給警方施加壓力, 抹黑警方形象的做法不予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