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4年到2003年, 從22歲到41歲, 漫長的19個賽季裡, 斯托克頓17個賽季全勤, 他只在1989—90賽季缺席過4場, 1997—98賽季因膝傷手術缺席18場——而這傷勢據說是毀滅性的,
在NBA的花花世界裡, 斯托克頓絕對是個異類。 他跟時尚無關, 髮型從未有所改變, 球褲永遠是短的;他跟緋聞無關, 記者甚至很難從他那裡挖掘到一點比賽之外的東西。 他在骨子裡只是把自己當成一個普通人, 同時也要求別人這麼做。 1992年在巴賽隆納, 有一次他和巴克利等夢一隊的球員逛街。 一個女遊客從後面追了過來, 拍了下他的肩膀, 遞過來一個相機,
在賽場上, 斯托克頓絕少露出表情, 無論勝利還是失敗——只有一次是例外, 1997年西部決賽第六場, 他在休士頓用弧頂的三分絕殺了火箭, 爵士第一次進入總決賽。 當然, 如果有人問及斯托克頓, 賽場上的哪一幕最讓他記憶深刻。 他或許會說點別的:有一次, 比賽開始前唱國歌, 斯托克頓有些漫不經心, 一邊站立一邊繞著脖子放鬆, 就像絕大多數NBA球員一樣。 賽後, 他的孩子問爸爸, “為什麼不把手放在胸前呢?”斯托克頓這才意識到, 他的一舉一動, 孩子們都在看著。 從那以後, 每場比賽前的唱國歌環節, 斯托克頓就像一個嚴肅的中學教導主任, 將手放在心臟位置, 眼睛平視前方。 在猶他的19年, 斯托克頓沒有和任何一名隊友傳出過不和,
能夠19年如一日在球場上奔波, 都是源於斯托克頓對籃球的熱愛、執著。 雖然沒有得到總冠軍, 但是他卻用自己的身體力行證明了什麼才是籃球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