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 人民教育出版社與滬江教育聯合主辦的“互聯網環境下的智慧財產權共用與版權保護”論壇在北京舉行。 會上, 曾任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國家版權局副局長, 現任中國版權協會理事長的閻曉巨集在主題發言中指出, 音樂版權不能太過於獨家, 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著獨家版權不給網易雲音樂用, 這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據瞭解, 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智慧財產權共用與版權保護”論壇上, 曾任國家版權局副局長的閻曉宏做了《尊重原創 共用共贏》的主題發言。 在主題演講中, 閻曉巨集談到了音樂版權共用的問題, 在他看來, 音樂版權不能太過於獨家, 否則會影響音樂的傳播。 閻曉宏副以近期處於版權糾紛的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和網易雲音樂為例, 指出說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拿著獨家音樂版權不讓網易雲音樂使用, 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那麼, 獨家版權模式究竟有哪些不利因素呢?
第一, 獨家版權模式違背了音樂傳播和版權保護的最終目的, 即保護音樂作品的創作和傳播。 音樂是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文化載體, 優秀的音樂能給人鼓舞, 而獨家版權政策下, 版權必然壟斷在一家手中, 傳播範圍、影響受眾都有限制, 長此以往, 音樂行業的發展也會受到影響。
第二, 獨家版權模式是哄抬版權價格的幕後推手。 一旦進入獨家版權模式, 版權必然成為各家爭奪的稀缺資源, 甚至成為關係到平臺生死存亡的“命門”。 音樂平臺為了獲得獨家版權, 必然相互競價, 在無形中抬升版權價格, 使版權方收益。
第三, 獨家版權模式攪亂了音樂市場的公平競爭。 在獨家版權模式下,
第四, 獨家版權模式損害使用者體驗。 獨家版權模式形成後, 各家音樂平臺各出奇招, 很可能形成各家平臺手中都握有一部分版權的形式, 而用戶為了收聽自己喜愛的音樂, 也不得不下載多個APP在手機中,
第五, 獨家版權模式也違背了互聯網精神。 開放、平等、協作、快速、分享, 這是互聯網創建的初衷, 也是互聯網生命力之所在。 正是在互聯網精神的影響下, 全球幾十億線民不分人種、國籍、語言, 公平享有互聯網成長所帶來的便利與福祉。 而獨家版權模式, 卻無視開放、平等、分享的互聯網精神, 好音樂不能公開傳播, 好音樂無法彼此分享, 那音樂的意義也就不復存在了。
音樂是公共文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