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間歇供暖作為熱源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摘 要:本文和朋友們討論了間歇供暖情況下, 熱源和末端供熱能力需要按實際情況折算方法的問題, 還和朋友們聊到了採暖負荷計算方法一些參數的由來,

以及供熱調節的技術措施, 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關鍵字:熱源;末端

有一天, 安安突然意識到《地暖月刊》的很多讀者可能在南方做採暖, 或者在北方做著“煤改電”。 於是安安想著也許能寫下點什麼, 給朋友們提供一點技術參考。

安安翻了一翻手邊的資料, 發現無論是《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 50736-2012), 還是《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JGJ 142-2012), 或者是《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26-2010), 以及《民用建築熱工設計規範》(GB 50176-93)、《實用供熱空調設計手冊》(2008版)等, 絕大多數的資料都在講集中供熱……而我們知道, 在沒有集中供熱的地方, 社區鍋爐房、壁掛爐、空氣源熱泵, 大多屬於間歇供暖。

本文就說說間歇供暖作為熱源時,

需要注意的問題。

集中供熱一般是連續供暖, 就是說供暖季從開始到結束, 每天24小時鍋爐都在燒個不停, 熱源則間歇調節運行, 在供暖過程中減少系統供熱量。

間歇供暖則是間斷性供暖, 比如每天早晚, 家裡有人的時候, 各供幾個小時。

間歇供暖的初衷是為了在氣溫低或者有人的時候供暖, 在氣溫偏高或者家中無人的時候停止供暖, 允許室內溫度低於設定值。 據說這樣可以節約能源, 降低供暖費用。 間歇供暖為了保證快速升溫, 需要加大供暖功率。

請朋友們注意, 這種附加要求熱源和末端都要增大容量, 即熱源和末端都不能按照連續供暖進行設計。 就是說如果供熱時間短, 則需要加大末端和熱源功率, 這樣才能在短時間內給建築物補充足夠的能量, 維持熱平衡。

比如說一個建築物的能耗是30kW, 則指在連續供暖的時候, 每天24小時輸入30kW的熱量, 可以維持建築物的室內溫度。 即這一天建築物消耗了24×30=720kW•h的熱量, 也輸入了24×30=720kW•h的熱量, 達到熱平衡。

如果我們在早晚各供6個小時呢?即這一天一共供了12小時。

我們要在12小時內輸入720kW•h的熱量, 即30×(24/12)=60kW。 也就是說熱源和末端的供熱能力都需要放大兩倍才可以。

同樣的建築, 如果是由空氣源熱泵供暖18小時呢?則是30×(24/18)=40kW, 而40kW/30kW=1.33倍, 也就是說末端和熱源傳熱能力要放大1.33倍才能滿足要求。

也許我們還記得小時候村裡的定時供水, 那時父母要準備一個大水缸, 儲存一天的用水量, 需要的時候從水缸裡取水。 間歇供暖與此類似, 也是定時供, 讓建築物本身儲存熱量。

其實, 要真正達到熱平衡, 間歇供暖並不能節省多少能量。 或許間歇供暖省煤也省電了, 其實質是降低了供暖參數。

所謂的節能, 是以降低供暖品質為代價的。 間歇供暖時, 室內溫度波動亦會較大。

那麼, 關於集中供熱的資料, 我們是不是也能拿來就用呢?比如《城鎮供熱管網設計規範》(CJJ 34-2010)給出了“三北”地區的熱指標:

我們用類似的辦法, 可以計算出當供暖12小時、18小時的熱指標範圍。 當選擇間歇供暖熱源和末端的時候, 我們就不能直接用熱網規範給出的熱指標, 而是需要折算附加修正,可參考的數值變為:

看著這個表格是不是有點頭暈,記不住?

沒關係,只要記住依據就好。間歇供暖應根據實際執行時間進行熱平衡折算,對應的熱源和末端供熱能力進行對應的放大。理解了這點,至於公式,您也可以依據原始資料自己來推導。

接下來,我們就解釋一下所謂的供暖設計熱負荷。

事實上,供暖的設計熱負荷是在規定室內外溫度下的一個計算值。室內溫度一般採用18℃~20℃,室內的溫度標準通俗來講就是“不冷不熱”。

室外的供暖計算溫度採用的是歷年平均不保證五天的日平均溫度。有些朋友可能會感到奇怪——為什麼不採用歷年的極端溫度?答案是如果採用極端溫度,那麼大部分時間,供暖設備會在低負荷狀態下運行,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相關研究表明,適當降低供暖標準,即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五天不會對供暖舒適性帶來太大的影響。

有的朋友可能還會問,去年某市的極端溫度是-24℃,怎麼室外供暖計算溫度是-9.1℃。要知道,室外供暖計算溫度是八個時間點的日平均溫度,不是極端溫度哦……我們為什麼要計算熱負荷?最起碼是設計師的一個參照值,依靠它以便我們根據業主要求,調整相關的熱源和末端設備。

那麼問題又來了,室外的實際溫度並非總恒定在採暖設計溫度,很多時候,採暖設計溫度是高於採暖室外溫度的。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根據室外天氣情況適當調低供暖水溫,或者調低供暖熱水的參數,以適應實際的建築能耗,否則過於熱也是很難受的。

我們知道,採暖末端,不論是地暖還是散熱器,其實際散熱能力都和供暖熱水的平均水溫有關,供暖平均水溫提高,末端供熱能力增加;供暖平均水溫降低,末端供熱能力減小。我們可以利用這個特點,用調節水溫的方法調節輸入建築的供熱量,以適應不同室外溫度下實際熱負荷的要求。

很多時候,室內是裝了溫控裝置的,即室溫到了,末端便不再像熱源索取熱量或者減少熱量的索取。

熱源則可以根據末端的要求按需生產熱量。比如說設計水溫是45℃/55℃;採暖初期的水溫可能只有35℃/45℃,而且獨立熱源的話,還可能根據設定的溫度啟啟停停。

寫到這裡,聽說很多朋友用壁掛爐或者空氣源熱泵供暖的時候喜歡用水溫控制。其實水溫不能如實反映室溫,水溫沒到,室溫可能就到了或者超了,這難道不是在造成浪費?建議水溫要結合實際進行控制。

本文和朋友們討論了間歇供暖情況下,熱源和末端供熱能力需要按實際情況折算方法的問題,還和朋友們聊到了採暖負荷計算方法一些參數的由來,以及供熱調節的技術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而是需要折算附加修正,可參考的數值變為:

看著這個表格是不是有點頭暈,記不住?

沒關係,只要記住依據就好。間歇供暖應根據實際執行時間進行熱平衡折算,對應的熱源和末端供熱能力進行對應的放大。理解了這點,至於公式,您也可以依據原始資料自己來推導。

接下來,我們就解釋一下所謂的供暖設計熱負荷。

事實上,供暖的設計熱負荷是在規定室內外溫度下的一個計算值。室內溫度一般採用18℃~20℃,室內的溫度標準通俗來講就是“不冷不熱”。

室外的供暖計算溫度採用的是歷年平均不保證五天的日平均溫度。有些朋友可能會感到奇怪——為什麼不採用歷年的極端溫度?答案是如果採用極端溫度,那麼大部分時間,供暖設備會在低負荷狀態下運行,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相關研究表明,適當降低供暖標準,即採用歷年平均不保證五天不會對供暖舒適性帶來太大的影響。

有的朋友可能還會問,去年某市的極端溫度是-24℃,怎麼室外供暖計算溫度是-9.1℃。要知道,室外供暖計算溫度是八個時間點的日平均溫度,不是極端溫度哦……我們為什麼要計算熱負荷?最起碼是設計師的一個參照值,依靠它以便我們根據業主要求,調整相關的熱源和末端設備。

那麼問題又來了,室外的實際溫度並非總恒定在採暖設計溫度,很多時候,採暖設計溫度是高於採暖室外溫度的。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根據室外天氣情況適當調低供暖水溫,或者調低供暖熱水的參數,以適應實際的建築能耗,否則過於熱也是很難受的。

我們知道,採暖末端,不論是地暖還是散熱器,其實際散熱能力都和供暖熱水的平均水溫有關,供暖平均水溫提高,末端供熱能力增加;供暖平均水溫降低,末端供熱能力減小。我們可以利用這個特點,用調節水溫的方法調節輸入建築的供熱量,以適應不同室外溫度下實際熱負荷的要求。

很多時候,室內是裝了溫控裝置的,即室溫到了,末端便不再像熱源索取熱量或者減少熱量的索取。

熱源則可以根據末端的要求按需生產熱量。比如說設計水溫是45℃/55℃;採暖初期的水溫可能只有35℃/45℃,而且獨立熱源的話,還可能根據設定的溫度啟啟停停。

寫到這裡,聽說很多朋友用壁掛爐或者空氣源熱泵供暖的時候喜歡用水溫控制。其實水溫不能如實反映室溫,水溫沒到,室溫可能就到了或者超了,這難道不是在造成浪費?建議水溫要結合實際進行控制。

本文和朋友們討論了間歇供暖情況下,熱源和末端供熱能力需要按實際情況折算方法的問題,還和朋友們聊到了採暖負荷計算方法一些參數的由來,以及供熱調節的技術措施,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