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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堅持疑罪從無選擇, 不讓正義蒙羞 14:44:00 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小字

“對社會廣泛關注的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案,由山東高院異地複查、公開聽證,並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提審,依法改判聶樹斌無罪。 ”3月12日9時,在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時提到聶樹斌案。 無獨有偶,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也在報告中提到了聶樹斌案。

“兩高”不約而同地提到聶案,絕非偶然。 眾所周知,去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改判聶樹斌無罪。

這不是一次普通的改判,于聶樹斌而言,21年之久的蒙冤終於昭雪,其家人等到了正義;于我國刑事司法史而言,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式的改判,其中有太多值得剖析和總結之處。

最高法和最高檢拿聶案舉例,顯然是側重於反思。 正如周強提到聶案所說:“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正義蒙羞,教訓十分深刻”。 曹建明也表示,深刻反省檢察環節自身把關不嚴的沉痛教訓,著力健全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監督糾正、賠償問責等長效機制。 不避家醜、聚焦教訓,不正體現了責任擔當?有勇氣直面自身問題,才能更正錯誤,避免再錯。

其實,這不是“兩高”第一次在報告中提及冤假錯案。

從2014年至今,“兩高”已連續四年提及冤假錯案。 連續四年提及冤假錯案,並非例行公事,說說而已,也不是走走過場,止於給國人一個交代,而是接受評判,更準確地說,是接受全國人大代表審議、全國政協委員討論,原因很簡單,周強、曹建明作報告的場合,是在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他們的報告是要經代表審議和表決的。

更重要的是,“兩高”報告提到聶樹斌案的同時,更找到防止聶案重演的制度設計,即“疑罪從無選擇”。 周強在報告中兩次提及堅持疑罪從無原則。 如果真能做到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不折不扣地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疑罪從無等原則,就一定能夠減少乃至杜絕冤假錯案。

事實上,從2014年至今,疑罪從無原則都出現在最高法工作報告中。 有個背景是,中央政法委於2013年7月出臺《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 防止冤假錯案早已成為司法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任務,這既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秉承良知,更需要通過制度安排約束住司法工作人員不敢也不能亂來。

我們既要看到司法機關糾錯的決心和魄力,也應正視當前仍有為數不少冤假錯案的殘酷現實。 一方面該糾錯的糾錯,另一方面更要防止冤案重現,到了那一天,“兩高”報告也許就無需提及冤假錯案了。

“刑事司法的最高境界是無冤”,當然,這是理想狀態,雖不能至也要心嚮往之,最大程度減少冤假錯案。

“公堂一言斷勝負,朱筆一落命攸關”,正因如此,司法工作人員更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義之劍,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維護司法公正,才能更好地塑造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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