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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殺雞,為雞還是為人?

日前,一份由省質監局批准發佈的《肉雞福利屠宰技術規範》引起熱議,福利屠宰為肉雞養殖產業制定“人性化”標準,從抓捕、運輸到致昏等屠宰過程皆有涉及。 據悉,這是我省也是全國首次制定的關於肉雞福利屠宰的行業標準。

“人性化殺雞”出於現實考慮

殺雞如此人性化,極容易引發爭議。 有反對者認為,對人友善都難以做到,對肉雞如此關愛,未免太矯情了吧?支持者則認為,殺雞人性化,是社會進步的體現,人類能善待動物,自然會更加善待同類。 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愛動物有利於維護人類生存環境的和諧。

而動物福利已議論多年,如今似有突破苗頭,一些熱愛動物的人,會為之感到欣喜。

然而無論支持還是反對,都可能屬於誤讀。 對於反對者而言,政府部門出臺肉雞福利規範,並非輕忽人的福利,不過是被逼之下的無奈之舉而已。 對於支持者而言,依此歡呼動物福利時代到來也為時尚早,現實的情況是,狗比雞更得人類寵愛,吃狗與愛狗都呈現如此對立的情緒,肉雞又豈能憑白無故得此優厚待遇?原因無外乎國外進口肉雞,附加了必須福利屠宰這個條件而已,若沒有促進肉雞出口這個現實考慮,想必政府部門也難有出臺這一規範的雅興。

人性屠宰也是人類“福利”

首先,對肉雞實行福利屠宰,可以減少肉雞的恐懼和痛苦,先將肉雞致昏,然後再進行屠宰,比起以前那種血腥粗暴的屠宰方式,這種屠宰方式更加人道,也更加文明。

家禽家畜作為動物底層的動物,註定成為人類的盤中餐。 可是對於如何屠宰這些家禽家畜,卻並沒有相關的標準和規定,這就導致長期以來,人們在宰殺家禽家畜等動物時,隨心所欲,野蠻宰殺,完全沒有考慮到動物的感受,一些人甚至當著未成年孩子的面進行當眾宰殺,宰殺場面不僅血腥,而且污染著公眾視野,很容易給人造成心理陰影。 如今,山東宣導福利宰殺,雖然並非強制措施,但是卻體現出一種人道和文明,有了這種福利宰殺的技術規範,今後企業在宰殺動物時,就有了宰殺的技術參考,就有了一定的規範標準,因此這種福利宰殺可以說體現著社會的文明和進步。

其次,這種福利宰殺不僅讓肉雞在不知不覺中死亡,而且對肉雞的抓捕、運輸、裝卸、宰前靜養、掛雞以及宰殺等都有著明確的規範和技術要求,這些措施不僅可以減輕肉雞痛苦,也可以確保肉雞品質,以往的野蠻宰殺,肉雞等動物在死亡前,往往飽受驚嚇和恐懼,很容易導致肌肉收縮等,產生應激反應,對雞肉品質造成影響,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隱患,易對人類健康造成危害,因此,肉雞福利屠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肉雞的雞肉品質,可以減少雞肉危害,因此也可以視為是人類的一項福利。

子非雞,安知雞之意?

對於這個話題,筆者聯想到了莊子與惠子的有名對話,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同理,子非雞,安知雞之意?站在雞的立場,既然是“人性化殺雞”,那麼,就不必考慮雞不願意被殺的“雞意”了。 假如真的是雞的“福利”,是真正的“人性化殺雞”,對於被殺,雞可能會問,為什麼是被打昏後放血,為什麼不能有尊嚴地死去?說不定有雞也說,“砍頭不過碗大的疤,三個月後我又是一只好雞”之類,為什麼不滿足它們?

說到底,所謂“人性化殺雞”,都不過是莊子的“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雞之意”思維方式,是典型的“人性化”殺雞,並不是“雞性化”殺雞,它的主角是人不是雞。 說到底,是人在殺雞中的想當然,自我帶入,不問雞的意思直接為雞做主,包辦死亡,還美其名曰人性化。

被殺死的命運不可扭轉,被“執行死刑”的方式由人來單方決定,具體實施中,是否完全按照標準操作,或者非標準化操作,也並不會讓人受到怎樣嚴重的懲罰。 “人性化殺雞”的主角是人不是雞,是“人性化殺雞”不是“雞性化”。

“人性化殺雞”,怎麼看,都是個自我矛盾的偽命題,透著人的自私、自大和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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