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李剛是大學同學, 我們的感情很好, 由於我們都是本地人, 所以大學一畢業, 我們就有了結婚的打算, 見過雙方父母以後,
其實在我們那裡是有給彩禮的習俗的, 但是一般也就是五萬的行情。 我媽要二十萬, 確實是不合適。 但是我媽不聽, 和我說:“如果李剛家拿不出來, 你就不要嫁了。 ”
我和李剛的感情真的很好,
最後李剛家沒辦法,
砸鍋賣鐵湊夠了二十萬,
我們的婚禮也總算是舉行了。
但是結婚的第一天,
我和李剛正準備睡覺的時候,
李剛的媽,
也就是我的婆婆就和我說:“既然現在你們也成家了,
從明天開始你們就單過吧,
咱們家為了給李剛娶媳婦,
欠了那麼多的外債,
理應由你們還,
還有今天的酒席錢,
你們明天記得給人家結算了。
”
說完這番話以後, 我婆婆就走了。 我知道我婆婆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因為我媽要了二十萬的彩禮。 其實這筆錢我媽都給我當嫁妝帶上了, 我想著我嫁過來以後就把這筆錢給了李剛的媽媽, 這樣我們以後也好相處。
但是現在, 還沒有等我說這個話,
迭啊, 本來我是打算和婆婆好好相處的, 這樣我和李剛以後的生活也可以少一點矛盾, 可是現在看來, 我婆婆已經因為彩禮的事情嫌棄我了。
可是我媽這麼做也是為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