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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游泳課”不要讓清華大學孤軍奮戰

清華大學2017年全校教職工大會舉行, 會上傳出消息, 從2017級本科新生開始, 游泳將與畢業綁定。 新生入學後將進行游泳測試, 不會游泳的學生必修游泳課, 通過者才能獲得畢業證。 (3月27日《北京日報》)

會游泳才能畢業, 竟是清華的老校規。 清華大學體育部主任劉波介紹, 早在90多年前, 清華大學就提出不會游泳不能畢業、不能留洋。 此後, 由於學生規模擴大、場館有限等因素而中止。 如今清華大學重拾老校規, 從表面上看是一種校規的回歸, 實質上卻意義重大。 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 對個人來說, 游泳是必備的生存技能。

從長遠來看對學生有利, 而且游泳的鍛煉效果比較好, 有助於提升耐力, 且在水中運動, 引起關節肌肉的損傷比較小。 近年來, 學生體質嚴重滑坡, 中學校裡的“胖墩兒”愈來愈多, 學生的近視率與日俱增, 大學新生成了“玻璃脆”, 軍訓時候則出現“遍遍倒”, 某高校僅兩周軍訓期間, 近3500名學生累計看病超過6000人次……在這樣的大語境下, 大學生“必修游泳課”是對學生體質的一種亡羊補牢之舉, 更是對中小學重智輕體一種糾偏。

其次, 對生命安全來說, 這是一種未雨綢繆的積極保護。 我國是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 洪澇災害時有發生, 學生有必要進行游泳鍛煉, 掌握這項生存技能, 有助於自救和救人。 據中國疾控中心公佈的資料顯示:我國每年大約有8萬名兒童因傷害死亡,

超過該年齡組傳染病和慢性病造成死亡的總和。 溺水是導致我國兒童傷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為了避免溺亡事故的發生,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兒童學會游泳。

最後, 對社會來說, 清華大學拒絕“旱鴨子”:會游泳才能畢業, 確實具有標本意義, 值得全國各地大學及中小學學習、借鑒和推廣。 游泳活動若能普及, 它必將大大提高全民健身意識, 帶動中小學生游泳鍛煉的積極性。 其實, 關於游泳的教育, 在國外早已形成模式:在法國, 政府規定, 由學校與游泳場所聯合對初中以下不會游泳的學生進行教育;在日本, 游泳是大中小學在校學生的必修課;在德國, 游泳已成為一種普及的兒童體育教育。

總之, 推廣游泳, 增強國民體質是一項持久而艱苦的任務, 筆者希望它不要成為清華大學的孤軍奮戰。

文/林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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