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省衛生計生委印發了《甘肅省社會辦中醫試點工作方案》。 我省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急救網路, 將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政府補償範圍, 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定點範圍, 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政策。
離退休名中醫 在公立醫院執業同時可辦中醫診所
《方案》中稱, 各市(州)、縣(市、區)可以探索將申請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年限要求由滿5年調整為滿3年。 允許離退休名老中醫在公立醫院註冊執業的同時, 按照醫師多點執業有關規定, 開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診所。 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 在鄉鎮和村開辦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中醫一技之長診所,
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 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急救網路
支援社會力量 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
將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社會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納入政府補償範圍, 在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 執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補助政策。 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 支援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中醫醫療機構, 健全法人治理結構, 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探索允許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利用有償取得的用於非醫療用途的土地使用權和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辦理抵押貸款。
鼓勵各市(州)、縣(市、區)探索以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 建立區域性檢驗檢查中心, 面向所有醫療機構開放。 鼓勵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開展合作, 在確保醫療安全和滿足醫療核心功能前提下, 實現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等結果互認和醫療機構消毒供應中心(室)等資源分享。 推進中醫醫師多點執業, 各市(州)、縣(市、區)要鼓勵和規範中醫醫師在不同類型、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之間流動, 鼓勵中醫醫師到基層、邊遠山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
加強日常監管 規範社會辦中醫機構執業行為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社部門,
加強日常監管, 規範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行為。 定期公開公佈本市(州)、縣(市、區)中醫醫療機構服務情況及日常監督、處罰資訊, 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監管體系和能力建設, 嚴厲打擊非法行醫, 嚴懲經查實的惡性醫療事故、騙取醫保資金、虛假廣告宣傳、過度醫療、推諉患者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