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開學了,高明媽媽要跟孩子“定規矩”

隨著新學期開學的臨近, 學生們為期一個多月的暑假生活也將進入尾聲。 缺少了在學校時的管理和要求, 很多學生的這個假期悠閒自在, 作息時間沒有規律, 整日與電視、電腦作伴, 讓家長頗感頭疼。

建議:開學前一周, 學生應儘快糾正假期養成的壞習慣, 這需要我們的家長和老師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給孩子制定相關的“規矩”。

讓孩子成為一個守“規矩”的孩子, 讓家長成為一個懂“規矩”的家長,

這是我們推出本篇博文的初衷。

原因篇

孩子不守規矩的原因

不是孩子不懂規矩, 是他受到太多自身的局限。 當孩子出現耍賴, 不聽話的情形時, 背後一定有其動機與原因, 因此不可只是一味地責駡孩子不守“規矩”的行為。

孩子的表達能力有限

隨著年齡的增長, 孩子開始擁有自己的主見與想法, 但卻尚未學會管理自己, 因此面對大人的規定而有所意見或者不滿時, 礙於表達的不完整, 或者是不懂得如何說明, 便會以反抗、不聽話的表現, 作為另一種形式的表達。

孩子還沒有時間感和空間感

讓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理解時間的概念是一件公認的難事。 也許你告訴他“停下來”, 他還能理解。 但是如果你對他說“等一會”,

那就太為難他了。 你必須先要讓他知道“一會”究竟是個什麼概念。

頑童心理在作怪

有時侯孩子喜歡破壞規矩, 只是想和你開個玩笑, 看看你吃驚甚至憤怒的表情。 比如, 孩子剛剛學會開電視開關的時候, 他會對此事很感興趣, 會一直反復地開、關電視。 如果你在這個時候表情嚴肅地要求他停下來, 可能會適得其反。 因為他已經從你的態度中得到一個新的遊戲:只要我去觸摸電視, 爸爸臉上就會出現好玩的表情, 還會和我說(即使你說的是個“不”字, 我也喜歡)。

作為引人關注的手段

當寶寶乖巧聽話時, 父母可能因其他忙碌的事情而忽略對於孩子的關心, 因此當孩子發現耍賴, 不聽話時, 可以得到父母或長輩的更多關注時,

就可能一反常態出現野蠻不講理的舉動, 以引起他人的注意。

曾因“耍賴“嘗到甜頭

孩子因不聽話而受到斥責時, 最常見的表現就是藉由“哭鬧”來耍賴, 家長若因心疼或者是管教方便, 而答應孩子的要求以求停止其哭鬧的行為, 便會讓孩子建立錯誤的價值觀, 認為只要哭鬧就有糖吃, 此後一遇到類似的情形, 便學會沿用這套壞習慣。

對策篇

孩子不守規矩怎麼辦

提倡給孩子“自由”, 並不等於放棄培育孩子成長所需的規則和標準。 有些時候, 父母還是應該以堅定的態度給孩子指明“對”與“錯”的界限。

當兒子為玩具爭吵

前兩天, 濤濤爸爸為兒子買了一台遊戲機, 當堂哥來家作客時, 濤濤得意地拿出自己心愛的遊戲機給堂哥玩。

可沒過多久, 兩人就為該輪到誰玩而爭吵不休。 濤濤媽媽趕緊找出一件也是不久前買的電子玩具, 讓他們各玩各的。

點評:可這不是個好辦法。 正確的做法是:把遊戲機沒收, 然後告訴他們, 除非學會分享, 否則就不再給他們玩了。 因為此時正是教孩子與同伴分享的最好機會。 分享是孩子們要學到的道德品質之一。 所以不妨把每一次孩子間的衝突當作一次教育的機會, 讓孩子通過自己摸索出來的分享方式來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

當女兒在聚餐時挑食

“五一”長假裡, 敏敏媽媽接到老同學聚會的邀請, 大家約好帶上各自的孩子共進午餐。 所有的人都同意在一家餐館用餐。 可是敏敏媽媽心裡明白, 6歲的女兒吃東西很挑剔,她從來不吃那些她不熟悉的或者看上去有些奇怪的食物。敏敏媽媽不禁犯愁:是自己先去買一份孩子喜歡吃的炸雞漢堡帶在身上,午餐時給女兒吃呢?還是不遷就,就讓挑剔的女兒嘗嘗新口味呢?結果,敏敏媽媽選擇了後者。

點評:這個選擇是正確的。讓孩子嘗嘗她不想吃的東西並不過分,實際上,孩子少吃一頓飯不是多麼大不了的事。相反,如果父母過於關注孩子到底吃什麼、吃沒吃等問題,反而會使問題複雜化。大多時候,孩子的情緒是受父母影響的,如果大家都高高興興地享受美好的時光,孩子自然也就不會在乎其他。

當女兒外出遊玩後不肯回家

曉曉父母週末帶女兒去遊樂園玩,臨出門前,他們與4歲的曉曉約定,玩兩個小時後就得回家,否則就會使前來的叔叔阿姨等在家門外。曉曉聽後一口答應,。但當約定的時候到了,女兒卻死活不願意上車回家。曉曉父母最後只得答應,如果曉曉按時回家的話,就送給她一個玩具,女兒這才同意。

點評:正確的做法是,把女兒抱上車回家。既然你的孩子已經承諾“兩小時後回家”,就該這樣做到。當然,比較理想的方法是,提前5分鐘就提醒孩子,一次次的交換條件只會助長孩子的不良習慣。

當晚飯孩子鬧著要吃零食

快要吃飯了,3歲的東東卻吵著鬧著要吃動物餅乾。媽媽不想因為飯前吃零食而影響兒子吃正餐,於是便估計一下東東的饑餓程度,對兒子說,如果你能安靜下了,就給你兩塊餅乾吃。

點評:的確,孩子的哭鬧是可以發揮作用。但是,作為媽媽有沒有想過,只要孩子一哭鬧,你就把他想要的東西給他,或者做些什麼事情去哄他的話,這無異于鼓勵壞行為。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做一次深呼吸,對他這種糾纏說“不”。

很多情況下,父母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讓孩子高興,但是作為父母必須清楚,做為家長,你們的態度和標準將影響到你的孩子能否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所以,你必須做一些孩子不願意接受的決定。

支招:如何為孩子立規矩

為孩子立規矩,愈早愈好

在孩子學習新的行為的過程中,往往會做出一些不當的行為,令家長局的煩惱及覺得需要作出懲罰。事實上,作為管教者,“管”及“教”同樣重要,以往支持“開放”及“任由孩子自然發揮”的美國家庭及學者,也紛紛重回探索“規矩”在管教上的重要意義。

首先家長要明白:

★ “規矩”不等於要“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 “規矩”也不等於“限制孩子的自由”;

★ “規矩”更不等於“要打”、“要罰”;

★ “管教”不等於“打孩子”

★ “管教”不等於“不准孩子吃飯”

★ “管教”不等於“限制孩子的潛能發揮”……

家長訂立規矩,須留意以下幾點:

以愛為基礎:家長在訂規矩時,必須以愛為基礎,當孩子體會到家長的關愛時,自然會更樂意接受家長所訂立的行為規範。

配合孩子的發展:家長所訂的規矩,必須要配合孩子的能力和發展階段,切忌要求過多及過高。

違規後果:制定規矩時,必須同時與孩子制定違規後他相應要承擔

的後果,例如:以哭要脅家長買玩具的後果,就要立刻取消他與家長外出活動的權利。

簡潔及明確:所訂的規矩,必須簡潔及明確,讓孩子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例如告訴孩子:“發脾氣時可以打枕頭,但不可以打人(包括父母)及摔東西。”

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讓孩子學習自主,所以家長應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以便孩子明白及信服規範。孩子的選擇範圍要看孩子的能力而定:

★對三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他選擇:“你選擇是長針走到5字時要吃完飯,還是長針走到8字時要吃完飯?”

★對五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她選擇:“你選擇做完一個補充才開始玩一個鐘,還是玩完半個鐘之後,再做三個補充?”

講得出,做得到:規矩訂定後,家長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立場堅定,切實執行。講得出,做得到,如果家長自知不能緊守原則的話,或是不能實行的,就不要訂了。

規矩清楚,賞罰分明:如果孩子的不當行為不會影響他人,父母應不予以理會;而不當行為停止時,便應立刻嘉許孩子。但如果這不當行為會影響他人或造成嚴重後果,父母應命令孩子立刻停止,並予以懲罰。

不斷調整:家長要因應孩子的成長而不斷調整所訂的規矩,如果孩子表現出的自控哪裡較大,可以讓他有較大的自主空間,讓他更能從中建立自控的反射功能。

說起來,規矩就是規則。我們的社會需要規則,如果沒有規則,我們很難想像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給孩子訂立規矩,道理也一樣;不給孩子訂規矩,受害的不僅是父母,更殃及孩子本身。孩子需要理解他們周圍世界的規則。他們需要知道別人對他們的期待,他們需要知道和別人怎麼相處。

6歲的女兒吃東西很挑剔,她從來不吃那些她不熟悉的或者看上去有些奇怪的食物。敏敏媽媽不禁犯愁:是自己先去買一份孩子喜歡吃的炸雞漢堡帶在身上,午餐時給女兒吃呢?還是不遷就,就讓挑剔的女兒嘗嘗新口味呢?結果,敏敏媽媽選擇了後者。

點評:這個選擇是正確的。讓孩子嘗嘗她不想吃的東西並不過分,實際上,孩子少吃一頓飯不是多麼大不了的事。相反,如果父母過於關注孩子到底吃什麼、吃沒吃等問題,反而會使問題複雜化。大多時候,孩子的情緒是受父母影響的,如果大家都高高興興地享受美好的時光,孩子自然也就不會在乎其他。

當女兒外出遊玩後不肯回家

曉曉父母週末帶女兒去遊樂園玩,臨出門前,他們與4歲的曉曉約定,玩兩個小時後就得回家,否則就會使前來的叔叔阿姨等在家門外。曉曉聽後一口答應,。但當約定的時候到了,女兒卻死活不願意上車回家。曉曉父母最後只得答應,如果曉曉按時回家的話,就送給她一個玩具,女兒這才同意。

點評:正確的做法是,把女兒抱上車回家。既然你的孩子已經承諾“兩小時後回家”,就該這樣做到。當然,比較理想的方法是,提前5分鐘就提醒孩子,一次次的交換條件只會助長孩子的不良習慣。

當晚飯孩子鬧著要吃零食

快要吃飯了,3歲的東東卻吵著鬧著要吃動物餅乾。媽媽不想因為飯前吃零食而影響兒子吃正餐,於是便估計一下東東的饑餓程度,對兒子說,如果你能安靜下了,就給你兩塊餅乾吃。

點評:的確,孩子的哭鬧是可以發揮作用。但是,作為媽媽有沒有想過,只要孩子一哭鬧,你就把他想要的東西給他,或者做些什麼事情去哄他的話,這無異于鼓勵壞行為。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做一次深呼吸,對他這種糾纏說“不”。

很多情況下,父母希望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能讓孩子高興,但是作為父母必須清楚,做為家長,你們的態度和標準將影響到你的孩子能否成為一個明辨是非的人,所以,你必須做一些孩子不願意接受的決定。

支招:如何為孩子立規矩

為孩子立規矩,愈早愈好

在孩子學習新的行為的過程中,往往會做出一些不當的行為,令家長局的煩惱及覺得需要作出懲罰。事實上,作為管教者,“管”及“教”同樣重要,以往支持“開放”及“任由孩子自然發揮”的美國家庭及學者,也紛紛重回探索“規矩”在管教上的重要意義。

首先家長要明白:

★ “規矩”不等於要“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 “規矩”也不等於“限制孩子的自由”;

★ “規矩”更不等於“要打”、“要罰”;

★ “管教”不等於“打孩子”

★ “管教”不等於“不准孩子吃飯”

★ “管教”不等於“限制孩子的潛能發揮”……

家長訂立規矩,須留意以下幾點:

以愛為基礎:家長在訂規矩時,必須以愛為基礎,當孩子體會到家長的關愛時,自然會更樂意接受家長所訂立的行為規範。

配合孩子的發展:家長所訂的規矩,必須要配合孩子的能力和發展階段,切忌要求過多及過高。

違規後果:制定規矩時,必須同時與孩子制定違規後他相應要承擔

的後果,例如:以哭要脅家長買玩具的後果,就要立刻取消他與家長外出活動的權利。

簡潔及明確:所訂的規矩,必須簡潔及明確,讓孩子清楚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例如告訴孩子:“發脾氣時可以打枕頭,但不可以打人(包括父母)及摔東西。”

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讓孩子學習自主,所以家長應給予孩子選擇的機會,以便孩子明白及信服規範。孩子的選擇範圍要看孩子的能力而定:

★對三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他選擇:“你選擇是長針走到5字時要吃完飯,還是長針走到8字時要吃完飯?”

★對五歲的孩子,家長可以讓她選擇:“你選擇做完一個補充才開始玩一個鐘,還是玩完半個鐘之後,再做三個補充?”

講得出,做得到:規矩訂定後,家長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必須立場堅定,切實執行。講得出,做得到,如果家長自知不能緊守原則的話,或是不能實行的,就不要訂了。

規矩清楚,賞罰分明:如果孩子的不當行為不會影響他人,父母應不予以理會;而不當行為停止時,便應立刻嘉許孩子。但如果這不當行為會影響他人或造成嚴重後果,父母應命令孩子立刻停止,並予以懲罰。

不斷調整:家長要因應孩子的成長而不斷調整所訂的規矩,如果孩子表現出的自控哪裡較大,可以讓他有較大的自主空間,讓他更能從中建立自控的反射功能。

說起來,規矩就是規則。我們的社會需要規則,如果沒有規則,我們很難想像這個世界會是什麼樣。給孩子訂立規矩,道理也一樣;不給孩子訂規矩,受害的不僅是父母,更殃及孩子本身。孩子需要理解他們周圍世界的規則。他們需要知道別人對他們的期待,他們需要知道和別人怎麼相處。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