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國歌將追究刑責
對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 國歌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也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 在公共場合, 惡意修改國歌歌詞,
國歌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
商標和商業廣告
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提出, 草案一次審議稿中“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廣告”可能“誤傷”公益廣告,
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
在國歌教育方面, 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 中小學應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 組織學生學唱國歌, 教育學生瞭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同時, 一些音樂家提出, 目前國歌詞譜的版式為五線譜和簡譜混排, 不符合通用的曲譜排版形式。 由中央宣傳部組織中國音樂家協會及部分音樂家對國歌的詞譜以及排版形式進行了審定, 草案二次審議稿附件對國歌詞譜的版式做出了調整, 改用了五線譜和簡譜分排的版式。
七類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在6月22日上午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 國歌法草案提請審議。 這意味著, 國歌和國旗、國徽一樣, 將有一部專門的法律。
以下場合應當奏唱國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開幕會議、閉幕會議;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開幕會議、閉幕會議;
憲法宣誓儀式;
升國旗儀式;
各級機關組織的重大慶典活動、重要表彰儀式、重大紀念儀式、國家公祭等;
重大外交活動;
重大體育賽事;
其他需要奏唱國歌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