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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還沒適用,香港一些人就急了!

香港享有一國兩制, 是以一國為前提的。

“中央打壓‘港獨’思潮再出招?”對於國歌法將適用於港澳的消息, 有香港媒體展開這樣的聯想。 28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國歌法草案, 草案對侮辱國歌的違法行為進一步明確法律責任。

而香港輿論更關注的是, 人大常委會可能在下次會議上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兩個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香港愛國各界紛紛對此表示歡迎, 但有些反對勢力卻玩弄起煽動對立的老把戲, 發出諸如“言論自由可能受到威脅”“北京想透過法律加強對港人控制”之類的鼓噪。

某些反對派以製造矛盾“為己任”, 恨不得把“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去掉才好, 他們一貫的危言聳聽迷惑不了廣大港人。

林鄭月娥出面回應

根據國歌法草案二次審議稿, 在公共場合, 惡意修改國歌歌詞, 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 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行為,

除將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外, 如若構成犯罪, 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經研究, 建議在下一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提請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澳門兩個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草案。 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附件三外, 不在港澳實施;凡列於附件三之法律, 由港澳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這意味著, 如果草案通過, 國歌法將適用於港澳。

香港政界愛國人士紛紛對國歌法將適用於香港的消息表示歡迎。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說, 國歌象徵一國的尊嚴和精神, 作為中國人的一分子, 必須尊重國歌, 尊重國歌不僅是一種國民義務,

也是一種法律責任。 香港愛國歌手張明敏認為, 國歌代表了國家尊嚴和中華民族的核心精神, 絕對不能夠接受國歌被輕視甚至侮辱。

但有些反對派人士卻出來挑刺。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聲稱, 尊重國旗、國歌與否, 其實重點是出自內心的真誠尊重和國民身份認同感。 不處理噓國歌的深層原因, 只著眼于強制外在行為, 只會流於形式主義, 治標不治本。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挑撥稱, 行為莊重與否具主觀性, 不唱國歌是否會被罰?手放錯位置可以嗎?該法一旦適用於香港, 只會對港人施以更多“莫須有罪名”, 令人擔憂。

國歌法在港實施其實有“先例”可循, 此前國旗法和國徽法均以本地立法方式在港實施, 完全沒有影響香港的言論自由。

國歌法如何在港實施還沒有細則, 反對派就急著質疑, 用心可見一斑。 《明報》援引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的話說, 香港作為中國領土一部分, 沒有理由不實施國歌法這樣的全國性法律, 只有反對“一國兩制”的人才會反對立法, 故不用理會這些人的意見。 葉國謙還表示, 國歌法屬於全國性法律, 並非針對“港獨”思潮。 很多國家都有針對國歌、國旗和國徽的相關法律, 以示對國家的尊重。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面對反對派製造的喧囂,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2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 社會不需要就一件理所當然、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 並且確保國歌受尊重的法例,

有過敏反應。 她還強調, 國旗法和國徽法均由本地立法, 執法過程沒有出現問題或令人擔憂的現象。 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 在全國實施, 不可能針對香港。 特區將通過本地立法, 考慮如何落實。

“噓國歌”或將違法

報導國歌法時, 不少港媒提到2015年世界盃足球賽亞洲區週邊賽時, 一些香港球迷“噓國歌”的事件。 香港《南華早報》稱, 國歌法如果實施, 意味著類似的事件可能算違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說, 近年經常有人在公眾場合羞辱國歌, 踐踏民族尊嚴, 讓很多市民感到不滿和憤怒, 如果國歌法也列入基本法, 相信可遏止羞辱國歌的歪風。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 國歌法將讓外界有一個清晰的標準, “涉及到國家主權問題、公共利益、公共道德, 國家的尊嚴應該受保護”。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絕對有必要。他建議在本地立法階段清晰定義和細緻討論何謂“歪曲”“貶損”國歌。

2016年10月19日,激進“本土派”“熱血公民”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把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轉。他被指涉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有關案件將於下月7日審訊。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不尊重國旗國歌,其實就是不尊重國家、不尊重民族、不尊重自己。”香港《東方日報》29日刊發社論說,侮辱國歌者,如果不是出於無知狂妄,就是別有用心,論其性質同侮辱中國為“支那”一樣嚴重。事實上,噓國歌事件並非偶然,而是在發生“驅蝗”“占中”等連串事件後,是“港獨”如病毒蔓延的產物。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歌法將在港澳地區實施,唱國歌亦將如升旗禮一樣成為中小學的必備內容,這本就是應有之義。

有人總在製造恐慌

在分析人士看來,反對派借機挑刺毫不奇怪。從當年的“二十三條”立法,到現在的國歌法,以及高鐵“一地兩檢”,每當有涉及一中或香港與內地合作的問題,一些反對力量總是抱著敵視態度,甚至故意妖魔化,煽動矛盾。香港“01”網站29日援引民建聯議員周浩鼎的話說,國歌法是對國歌、國家展現尊重,立法原意“放諸四海皆准”,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周浩鼎同時批評有人“恐嚇香港人”,作為議員及法律工作者,不應危言聳聽、小事化大、製造恐慌。

“香港享有一國兩制,是以一國為前提的。香港有些人不是真不明白這個道理,而是在裝糊塗,故意混淆視聽。”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29日對環環(ID:huanqiu-com)表示,如果“一國兩制”寬鬆到這個程度,連一個國家都不承認了,是說不過去的。有人認為這是中央出招打壓完全是荒謬至極。國歌法屬於全國性法律,在一國之下奏唱國歌,是所有公民都必須接受的。正是因為有人不願接受國歌法中的規定,才會產生所謂的“打壓感”。

國家的尊嚴應該受保護”。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絕對有必要。他建議在本地立法階段清晰定義和細緻討論何謂“歪曲”“貶損”國歌。

2016年10月19日,激進“本土派”“熱血公民”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把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倒轉。他被指涉嫌公開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國旗及區旗,有關案件將於下月7日審訊。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不尊重國旗國歌,其實就是不尊重國家、不尊重民族、不尊重自己。”香港《東方日報》29日刊發社論說,侮辱國歌者,如果不是出於無知狂妄,就是別有用心,論其性質同侮辱中國為“支那”一樣嚴重。事實上,噓國歌事件並非偶然,而是在發生“驅蝗”“占中”等連串事件後,是“港獨”如病毒蔓延的產物。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國歌法將在港澳地區實施,唱國歌亦將如升旗禮一樣成為中小學的必備內容,這本就是應有之義。

有人總在製造恐慌

在分析人士看來,反對派借機挑刺毫不奇怪。從當年的“二十三條”立法,到現在的國歌法,以及高鐵“一地兩檢”,每當有涉及一中或香港與內地合作的問題,一些反對力量總是抱著敵視態度,甚至故意妖魔化,煽動矛盾。香港“01”網站29日援引民建聯議員周浩鼎的話說,國歌法是對國歌、國家展現尊重,立法原意“放諸四海皆准”,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周浩鼎同時批評有人“恐嚇香港人”,作為議員及法律工作者,不應危言聳聽、小事化大、製造恐慌。

“香港享有一國兩制,是以一國為前提的。香港有些人不是真不明白這個道理,而是在裝糊塗,故意混淆視聽。”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29日對環環(ID:huanqiu-com)表示,如果“一國兩制”寬鬆到這個程度,連一個國家都不承認了,是說不過去的。有人認為這是中央出招打壓完全是荒謬至極。國歌法屬於全國性法律,在一國之下奏唱國歌,是所有公民都必須接受的。正是因為有人不願接受國歌法中的規定,才會產生所謂的“打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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