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禁漁期深夜嘴饞思野味 兩斤魚蝦換來三人刑拘

收繳的捕魚工具 巴南區公安分局 供圖

重慶晚報訊 今年我市開始實施新的禁漁制度, 禁漁期從3月1日延長至6月30日。 近日, 巴南區南彭街道的王某等用電瓶打魚被刑拘。

3月24日, 家住南彭街道百合子村的王某, 在家招待親友李某和盧某。 晚飯後, 李某和盧某想去河裡打魚, 打算弄點新鮮的野味來吃, 他們連電捕魚工具都準備好了。 王某雖然知道有禁漁期, 但從來沒有看到過電打魚的他很好奇, 於是興高采烈地領著親友來到了界石鎮公平水磨附近的花溪河打魚。 當晚10點左右, 界石派出所民警夜間巡邏到公平水磨河段時,

發現王某等人正在用電具打魚, 當場將其抓獲。 王某等人捕獲了5條鯽魚、小公式子魚45條, 大公式子魚19條, 河蝦17只、黃鱔3條, 共約2斤。

經審訊, 王某等人對用電具捕撈魚蝦的行為供認不諱。 他們萬萬沒想到, 打撈兩斤魚蝦就讓他們三人觸犯了刑法。 目前, 警方已對三人採取了刑事拘留。

重慶晚報記者瞭解到, 今年1月, 市農業委員會按照有利於漁業資源環境保護的原則, 依法發佈了《重慶市天然水域禁漁區名錄》, 重慶境內長江、嘉陵江、烏江幹流以及大寧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條河流都納入了禁漁區範圍。 新禁漁制度也將禁漁期延長了一個月, 之前的禁漁期為2月1日至4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 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 情節嚴重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重慶晚報記者 柳青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